刘作奎:希腊赋能“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只有以我国实际为研究起点,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才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新时代以来,中国外交实践创新正为区域研究带来新的机遇。2019年4月,第八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克罗地亚杜布罗夫尼克召开,会议的成果之一是希腊作为新成员国正式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由此,“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在推进7年之后,由“16+1合作”变为“17+1合作”。希腊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目前的合作格局,对现有的学术研究和政策研究产生深远影响。

壮大“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队伍

希腊正式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进一步壮大了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合作队伍,做大了合作蛋糕,有利于该合作平台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希腊加入进一步夯实“中国—中东欧合作”队伍。希腊本身是巴尔干国家的一部分。原有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本身就包括三个不同的区域:中欧、巴尔干和波罗的海国家。从地理意义上看,希腊的加入并不意味着原有“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终结,而是进一步夯实了合作队伍。即便就希腊本身来说,其多重身份属性中的东欧属性依然明显。国际史家的早期研究也认为,希腊从地理上就是东欧的一部分,只是发展轨迹不同于其他东欧国家,那些国家在二战结束后加入苏联阵营,而希腊则成为西方阵营的一员。希腊曾被归类为巴尔干、地中海、东欧和南欧国家,表明了其身份的复杂性,并包含有多样的身份认同。不同的身份认同使得希腊这个国家包容性强,民族性格充满了张力和弹性,乐于参加各种区域合作框架或组织。比如,希腊目前是欧元集团、申根区国家、克拉约瓦集团、黑海经济合作组织、地中海联盟、东南欧合作进程等成员国。

第二,希腊加入体现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开放性,进一步丰富了合作的内涵。有学者认为,希腊的加入至少多了一个支持和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重要国家。这表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启动之初,就没有自设边界、自我束缚。奥地利、瑞士、白俄罗斯、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作为观察员国参与活动,正说明其多元性和开放性。中国不是在搞 “前社会主义国家俱乐部”,而是秉承开放包容性的合作,任何有兴趣的国家,包括像希腊这样的具有多元身份特性的欧洲国家,都可以加入,给后来者留下希望和空间,提升了“17+1合作”的发展弹性和包容性。

第三,希腊的加入提升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本身的吸引力,也使得对“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各种质疑得到了有力回应。“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进入到第七个年头后,面临的国内外质疑增多,尤其是地缘政治纷争导致该合作框架面临压力增大。希腊加入后则可以缓解这种质疑,表明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对不少国家来说仍有吸引力,尤其是对观察员国来说,吸引力大增。

第四,希腊的加入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提供了新的动力。希腊是文明古国,也是海上运输和海洋文明强国。希腊参与后,至少在文明交流互鉴以及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上提供新的动力和支撑。在文明交流互鉴上,中希两国之间能找到更多的合作语言,双方不但联合发起了“文明古国论坛”,而且在推动文明合作对话上有更多的共识。正如希腊总统帕夫洛普洛斯在 2019年5月参加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期间表示,鼓吹所谓“文明冲突论”是巨大的错误。真正的文明以人为本,并且尊重多样性,每个文明都是平等的,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自己的特征。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上,希腊海事运输发达,海洋文明底蕴深厚,比雷埃夫斯港是中欧海上运输的枢纽港。这些合作因素确保了希腊成为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新支撑力量。

为一带一路增添活力

希腊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为“一带一路”合作增添了新的活力,在多个层面发挥着示范效应。

一是在人文相通上发挥示范作用。中国和希腊的人文交流近来发展迅速,双方在旅游、教育、科技、青年、地方、媒体、智库等多个领域合作进展顺利,取得丰硕成果。习近平主席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上也强调: “中国愿同各国加强青少年、民间团体、地方、媒体等各界交流,打造智库交流合作网络,创新合作模式,推动各种形式的合作走深走实,为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创造条件。”在上述合作领域,中希可以在旅游、智库等方面重点发力,积极发挥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下的引领作用。

二是在文明交流互鉴上发挥示范作用。2019 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强调,“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中国和希腊都拥有历史久远、辉煌灿烂的文明,文化交流互鉴一直是两国交往的重要领域之一。两国在文明理念上有许多相似之处,特别是都热爱和平、珍视和平、维护和平,强调相互包容、相互尊重。当然,中希文明各具特点,恰恰反映了人类文明的丰富多彩和文化的多样性,通过交流加强学习、增进相互了解,这是各种文明健康发展的“保鲜剂”。在这方面,中希两国可以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带好头、做好示范,丰富合作内涵。

三是在推动中欧务实合作上发挥示范作用。希腊是较早加入欧盟的成员国之一,是欧元区国家,也是中欧合作中取得务实合作成果相对较多的国家之一。通过与希腊开展更多务实合作,通过扩大投资来解决希腊经济发展中的融资和其他问题,无疑会突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务实色彩,推动中欧的增信释疑。

四是在海上丝绸之路合作上发挥示范作用。古代的丝绸之路经过希腊,并为希腊的贸易、文化交流和文明的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中国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与希腊重商、注重对外交流、利益共享的传统观念比较契合。希腊官方认为,在“一带一路”(尤其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规划中,希腊享有重要的地位。如中国中远集团在比雷埃夫斯港投资的成功,被希腊政府认为是中希两国在海上丝绸之路倡议下密切合作的天然基石。无论是基于文明的渊源、历史文化,还是现实利益的考量,希腊政府对于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 倡议都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和参与度。“一带一路”建设已经将两国的命运、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中希完全可以做好示范和带头作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在中东欧、在欧洲走深走实。

赋予中东欧研究新机遇

希腊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成员国中仅次于波兰、罗马尼亚和捷克共和国的第四大经济体,是全球航运业产值第一的国家,也是中国在欧洲地区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希腊的加入无疑为未来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提供了新的动力,更为学术研究带来了新的机遇。

首先,丰富了现有“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研究内容。近来,笔者与中国期刊网合作开展了一次大数据研究。2010—2018年间,中国核心期刊库收录的中东欧16国研究学术论文有1538篇;在此基础上,加入有关希腊的学术检索词后,扩大到2992篇。无需讳言,希腊的加入将使现有的中东欧研究内容更加丰富,研究焦点和热点也会明显增加。

其次,可以推进区域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创新。在实践层面,中国积极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以及更大的国际合作提供公共平台;在理论层面,新区域主义理论和新公共物品理论成为重要学理支撑。“中国— 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外交实践体现出新型跨区域合作和开放性区域主义的特征,这些新特征需要进一步展开深入的案例研究。希腊的加入无疑提供了新的合作视角和理论创新机遇。受希腊19世纪思想家里加斯·菲拉欧斯(Rigas Feraios)观点的影响,希腊政府强调通过文明影响力和思想进步促进地区一体化。希腊不仅很早就加入欧盟和欧元区,而且还积极推动西巴尔干国家加入欧盟,以推动巴尔干地区发展和一体化。2017 年,希腊加入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三国的克拉约瓦集团(Craiova Group)形成四方会谈机制,推进四国间的经济、交通和能源合作。中希两国都有推动区域和跨区域合作诉求,如何在理论和方法上实现进一步相互借鉴与互助,孕育着很大的学术空间。如果中希之间在理论和方法创新上有所突破,则会为未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制度创新提供有力的理论基础。

再次,有助于为文明对话带来新动力、打造新平台。希腊和中东欧国家大多具有悠久历史文明,希腊的加入,进一步激活“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文明研究维度,推动了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文明对话。未来的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可以以文明平等对话为切入点,与中东欧其他国家一道开展深入探讨,探索不同文明之间通过开放式合作实现共赢之道。

多维度深入区域合作研究

随着希腊的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相关的学术和政策研究也迎来了新的契机,有助于推动学术界和智库更好地做出相关研究。为更好服务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发展,可在下列几个方面加强研究。

一是针对“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定位做好研究。“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应该坚持自己的特色,发展双边为基础,巩固好17对双边关系,做实中欧合作。“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进入第七年后,在发展走向上步入深水区,需要一个明晰的定位。“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定位需要综合平衡、借势发力、循序渐进。未来五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研究应强化两个维度的定位,一个是在推进中欧关系发展上扮演稳定器的作用,让中欧关系沿着稳定和良性的方向发展,既要通过“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深化中欧务实合作,也要通过“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来调整好欧洲对华政策的两面性和负面性,有效弥补中国对欧政策短板。“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发展的另一个维度是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在欧洲落地并成为示范区域,也成为中国推动跨区域外交的示范区域。“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需要扮演中欧关系的补充者、“一带一路”倡议在欧洲的重要平台。中国在推动中欧合作和“一带一路”上,不断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赋能,鼓励制度创新。

二是深入研究“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专业性领域。通过实地分析和调研,为金融、地方、第三方、中小企业等重点领域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合作进行深入研究,它们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下一个五年发展的关键。

金融机构在融资拉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上功不可没,是重要引擎。过去七年,金融机构在融资方面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问题。尤其是在中东欧国家这种介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之间的区域,我国金融机构融资还缺少一些经验,成为“债务陷阱”论质疑的主体之一。国有金融机构融资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的面较广,需要进行一定的改革,才能适应中东欧和欧洲市场的需求,也是预防债务问题的关键。

地方在推动下一个五年合作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不仅需要地方落地的成果,还需要地方提供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智慧和经验,确保中央和地方“双轮驱动”,尤其是积极规划好中欧班列在推动地方合作上的作用。

第三方已经逐渐发展成重要的庞大的力量,既有“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的观察员国,也有未列入观察员国,但有重要影响的国家,比如德国、法国、意大利、土耳其等,这些资源要利用好,做好做活,“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才更有希望。

民营和中小企业在过去七年发挥了关键作用。据商务部统计,中国地方企业在海外投资的比例已达到七成,其中半数资金来自民营企业。下一个五年,需要和风细雨,细致培育“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关键点,进一步发挥民营和中小企业的作用。

三是高度关注地缘政治风险,加强风险评估研究。“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进行到第七年,地缘政治风险已经上升为影响“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走向最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中东欧国家对于中美关系高度关注。同时,中美贸易摩擦也夹杂着科技、军事、地缘、模式的竞争,中东欧国家也深受波及。中美贸易摩擦如果外溢到金融、信息等领域,中东欧国家的态度和立场就势必会受到影响。中欧之间的合作和竞争是常态化,欧洲日益把中国视为竞争对手。欧洲在投资安全审查、不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等方面屡有实质性动作,加上天然对“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质疑,令“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走向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挑战。欧盟内部局势动荡也影响着该合作框架,包括难民问题、英国脱欧、多速欧洲等,使得“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面临欧盟内在环境的挑战,尤其是民粹主义势力的发展,对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影响。上述问题告诉我们,下一个五年,要做好风险评估研究,做好风险预防,这也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

四是深入分析调研好各种专业性协调机制,为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提供专业性发展支撑。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目前设立的20多个专业性协调机制或平台,如投资、旅游、地方、农业、林业、智库、文化、青年等,是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发挥多样性优势的综合性体现,也是发挥各方积极性的重要制度创新,应该加以重视。目前,随着各种协调机制或平台的增多,内容和特色的多元化,管理和引导也日益复杂化,部分协调机制或平台建立后没有很好地发展起来,因此,需要进一步释放各专业性协调机制的活力,政府要对各协调机制加强引导。在这一点上,学界和智库界要加强研究,深入探讨如何让各协调机制和平台发挥潜力,服务“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http://news.cssn.cn/zx/bwyc/201909/t20190903_4966304.shtml

(联系 刘作奎:liuzk@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