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如何评价欧盟国家科技创新能力

    一、欧盟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对欧盟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进行分析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研究工程。 笼统而言,欧盟的技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主要取决于两个层面:即科技创新投入与科技创新产出。影响一个国家创新投入或创新绩效的因素,涉及多个方面,并非一项指标或一个变量就能加以衡量。

    经过数十年的综合研究与实践检验,欧盟成员国确立了一个比较系统的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体系。考虑到单个不同的指标从多个维度影响了欧盟的创新能力,从2005年起,欧盟首次将所有的创新指数划分为五大类:即创新驱动力(Innovation Drivers)、知识创造力(Knowledge Creation)、企业创新力 (Innovation & Entrepreneurship)、创新绩效(Applications)和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创新驱动力类指标体现一个国家开展创新活动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知识创造力类指标衡量一个国家在研发领域的投入规模;企业创新力类指标可以跟踪和记录企业的创新活动;创新绩效类指标采用创新行业创造的增加值和创新行业劳动力分布的指标来衡量一个国家的创新产出水平和创新综合绩效能力;知识产权类指标说明各国用知识产权促进创新方面取得的成绩。

    最新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体系突出两大类核心要素: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创新投入包括创新驱动力 、知识创造力 、企业创新力 。创新产出包括创新绩效。

    二、欧盟国家创新业绩现状分析

    综合考察欧盟成员国的创新表现及其变化特征应从三个维度进行分析。

    (一)按照时间序列,观察2005年以来欧盟各国创新绩效的年度变化特征 。(二)基于最新数据,对欧盟成员国的创新表现进行分类,分析创新领先国家的优势和创新较弱国家的劣势。(三)从国际视角比较欧盟与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创新表现及优劣特征。

    按照创新综述指数的高低变化,可将欧盟27国归为四种类型:(1)创新领先国家(the Innovation leaders)、(2)创新跟进国家(the Innovation followers)、(3)创新一般国家(the Moderate innovators)、(4) 创新较弱国家(The Modest innovators)。

    2005年至今,欧盟各国创新能力强弱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始终稳居创新领先国家类的四个国家分别是:丹麦、芬兰、德国和瑞典。第二,英国的创新能力一度有所提高。例如,在2008年和2009年,英国从创新跟进国家挤入了创新领先国家行列。但2010年后,英国重新变为创新跟进国家。第三,基本稳定在创新跟进国家类的有:法国、卢森堡、爱尔兰、英国、荷兰、比利时、奥地利。2005年意大利曾属于创新跟进国家,此后意大利的创新能力逐年趋于下降,2006年曾倒退到创新较弱国家行列。从2007年至今,意大利的创新能力基本稳定在创新一般国家类水平。第四,2007年以来,西班牙的创新能力略有提高,从创新较弱国家提升到了创新一般国家,葡萄牙的创新能力始终处于较弱水平,相比新入盟的10个中东欧国家,西班牙、葡萄牙的创新能力相对较弱,这两个国家在历年的创新排行榜中基本处于创新一般国家类国家的垫底位置。第五,欧盟东扩后,新入盟的10个中东欧国家的创新能力提升程度明显不同,国别差异较大。从2006年起,爱沙尼亚、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从创新较弱国家提升为创新一般国家,而拉脱维亚、立陶宛入盟之后的创新能力有所减弱。2005年和2006年这二个国家曾属于创新一般国家,而从2007年至今,这二个国家与2007年入盟的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一样,居于创新较弱国家行列。

    三、影响和提升欧盟创新能力的主要因素

    当前及今后时期,欧盟成员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至少取决于三大因素:

    一是欧盟国家的研发投入规模及研发强度;二是欧洲研究区建设和欧洲科技一体化发展;三是欧盟成员国企业创新活力。

    研究表明:欧盟国家的研发投入规模及研发强度与成员国创新能力的高低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创新领先国家的研发强度普遍较高。2010年创新综合指数排名前四的国家是瑞典(0.766)、德国(0.711)、芬兰(0.708)和丹麦(0.704)。这四个国家的研发强度在欧盟27国中也是位居前四,只是在排序上略有变化,位居第一的是芬兰,其研发强度为3.87%,排名第二至第四的分别是瑞典、丹麦和德国,其研发强度分别为3.42%、3.06%和2.82%  。这四个国家在全球竞争力排名中位居世界前10之列,瑞典、德国、芬兰和丹麦在世界的排名分别为第二、第五、第七和第九位 。

    创新较弱国家的研发强度普遍较低。2010年创新综合指数排名末四位的国家分别是罗马尼亚(0.259)、立陶宛(0.258)、保加利亚(0.216)和拉脱维亚(0.213)。这四个国家的研发强度在欧盟27国中的排序基本位于末尾。罗马尼亚、拉脱维亚保加利亚 分列倒数第一和第三,其研发强度分别为0.47%和0.6%,立陶宛的研发强度略为高些,排在倒数第七。从全球竞争力统计数据看,这些国家的竞争能力较弱,其中竞争力排名较为靠前的是立陶宛,世界排名第47位,罗马尼亚、拉脱维亚和保加利亚的世界排名较后,分列第67、70和71位 。

    除了上述三方面的因素外,欧盟提升创新能力还必须抓住低碳化创新和智能化创新政策下的各种发展新机遇。在实现“欧洲2020战略”和“迈向2050低碳社会”的过程中,发展绿色低碳创新产业必将为欧盟带来更多利益,进而提高创新能力。在创新领域的竞争博弈中,缩短并赶超美日等国。

    (摘自周弘主编、江时学副主编《欧洲发展报告(2012-2013)》,社科文献出版社,2013年4月。)

    (联系 张敏:zhangmin@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