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升:欧盟小微金融成全球标杆

  欧盟在致力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框架体系和实施办法。

  面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局,欧盟在欧洲联盟的层面上采用了强有力的扶持政策,主要体现在专设投行、融资方式以及融资担保这三个方面。

  中小企业融资是个世界性难题,而非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独有困局。

  不论在欧盟还是在中国,中小企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数据显示,欧盟地区中小企业已达到23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提供了9000 万个就业岗位,约占私营经济部门就业人数的67%;在部分行业甚至高达80%以上。可见欧盟虽然知名品牌不胜枚举,但中小企业在欧盟的国民经济中却是十足的“擎天柱”。

  欧盟在中小企业融资尤其是小微企业金融领域所取得的成功,足以令欧洲人引以为豪。

  欧洲的银行体系和美国迥异,通常欧盟国家主要银行的最大股东就是这个国家的政府,因此,政府对小微金融的扶持干预可以通过欧盟层面的法规,进而由银行层面付诸实施。由于资本的逐利性,这种扶持不可能由银行自发产生,只能自上而下、通过政府授意加以完成。

  面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局,欧盟在欧洲联盟的层面上采用了强有力的扶持政策,主要体现在专设投行、融资方式以及融资担保这三个方面。

  首先,设立专门的投资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就是欧盟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成立的政策性银行。其90%的资金用于欧盟不发达地区的投资项目,10%用于东欧及欧盟相关的发展中国家。

  其次,采用多样融资方式。欧洲投行通过三种方式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全球贷款、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贴息、阿姆斯特丹特别行动计划。

  全球贷款是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投资的一项贷款,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在三大产业领域以及小规模基础设施的投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贴息的条件是,要求雇员不超过250人、固定资产不超过7500万欧元的企业均可享受贴息贷款,利率自然就不能市场化,贷款的利息补贴直接由欧盟财政预算支出。

  阿姆斯特丹特别行动计划则是该计划的资金总额达10亿欧元,来源为欧洲投行的经营利润,旨在对密集型和新技术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和资金支持。后又专设“圆桌会议”,以应对中小企业经常遇到的贷款难问题。

  最后是由专项基金提供担保。由于小微企业一般都难以拥有足够价值的抵押物或质押物,因而融资担保成了小微企业最大的“拦路虎”。欧盟决定通过欧洲投资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有效地为这中小企业融资中的“软肋”佩戴好防护。

  通常情况下,欧投基金通过三种方式提供融资便利:融资担保、股权参与、《增长和环境》引导项目。正是上述具体可行的贷款担保措施,使欧盟的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更为有利的贷款条件,而且所获贷款也具有较低的利率,通常远低于市场基准利率。

  融资租赁和透支是欧盟中小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方式,有超五成的被调查企业利用过融资租赁的融资方式,另外接近五成的企业利用过透支的融资方式。风险资本融资则很少在欧盟被采用,这是欧盟和美国的一大区别。总体而言,欧盟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是令人满意的,77%的被调查企业认为他们能为各种项目融到足够的资金。

    http://e.lifestyle.com.cn/digitimes/szsysd/621665.shtml

    本文作者赵永升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欧洲所访问学者,全法中国法律与经济协会副会长,国际学术期刊《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责任编辑,巴黎第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