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欧债危机与欧元区治理结构”

    欧债危机表面上看是主权债务高筑,但实际上暴露出的是欧元区治理结构的危机。一是统一的货币政策、分散的财政政策,二是缺乏救助机制,三是欧洲央行无法充当最后贷款人。

    欧元区实行的是统一的货币政策、分散的财政政策,货币主权让渡给欧洲中央银行,但财政主权仍在欧元区成员国国家手中。在制度设计中,已经考虑到这一重大缺陷可能带来的风险,因此,稳定与增长公约里规定了相关指标,并制定了处罚措施。但遗憾的是,由于不具备可操作性,导致令行不止,制度流于行文。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债务危机,需要在财政政策方面深化一体化的步伐。

    欧盟已经开始实施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经济政策协调、预算监督,以及实行自动惩罚机制。这些都是对治理结构的调整。虽然目前在税收一体化方面还不能指望有很大的进展,但至少在财政政策协调和监督方面已经向前推进。12月9日欧盟峰会提议的“财政公约”更是向有法律约束性的方向迈进。但鉴于欧盟复杂的政治架构以及各成员国议会的作用,这一过程可能不会太顺利。德法希望在2012年3月的春季峰会上就“财政公约”的具体条款达成一致,并计划在年底之前获得相关国家议会的批准并从2013年实施。财政公约是走向财政联盟的一大步。

    欧元区缺乏救助机制,导致了危机爆发时没有工具可以应对。在2010年5月建立了救助机制后,由于制度设计原因,在危机冲击某些欧元区国家时,救助机制无法发挥救助作用,眼睁睁看着大火烧完后,才能出手,参与灾后重建。因此,7月21日的欧元区首脑会议决定为EFSF提供新的授权和扩容,在10月26日又决定最大程度地发挥EFSF防火墙的效用,这些都是在完善救助机制方面做出的努力。2012年初,EFSF将按照新的方式运行,它是否能够起到防火墙的作用,我们还拭目以待。到目前为止,EFSF还有接近4000亿欧元的有效资金可以使用。

    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应对危机,欧盟增加了2个方案。一是向IMF注资1500亿欧元,希望通过增加IMF的救助资金来间接提高IMF对欧元区的救助能力。二是把原定于2013年7月启动的欧洲稳定基金(ESM)提前到2012年7月实施,并有可能在目前确定的5000亿欧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ESM的容量。这样,到2012年7月,欧洲理论上有超过1万亿的资金可以用来应对危机。

    欧元区在财政政策协调方面存在缺陷,并不意味着货币联盟就无懈可击。实际上,由于欧元区没有实行统一的财政政策,因此,欧洲央行无法象美联储等国家那样,在危机到来时可以充当最后贷款人。欧洲央行可能是世界上最独特的也是最独立的中央银行,它的唯一宗旨就是保持货币稳定,防止通货膨胀。因此,在面对政府主权债务导致的危机时,它只有在危机危及到欧元的稳定和存亡时,它才有义务干预。在不具备紧密的财政联盟和经济政府的情况下,只能是空谈欧洲央行的最后贷款人作用。

    但这并不意味着欧洲央行不作为。实际上,在2010年5月危机严重危机欧元的稳定时,欧盟联合IMF推出7500亿欧元的救助机制当天,欧洲央行就宣布采取2项配套举措,一是从二级市场购买希腊债券,稳定市场信心,二是取消对希腊债券的评级限制,以便欧洲商业央行能够继续用希腊债务做抵押从央行贷款。欧央行近期还采取了5个措施,一是连续2次调低利率,二是将紧急性融资期限从一年延长为三年,三是将存款准备金率从2%下调至1%,四是,将银行到欧央行作贷款抵押的门槛降低,一定程度上同评级机构的债券评级脱钩,五是重新恢复同美元的互换并2度联合全球5大央行,共同向欧元区提供美元流动性。

    因此,要根治危机,一方面需要让“防火墙”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加强经济治理,建立财政联盟,遏制类似危机在未来重新发生的隐患。欧债危机确实为欧洲在巩固经济货币联盟、深化一体化方面提供了历史性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