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教授余永贤在欧洲所谈中国的科技政策

 

2009年4月9日,德国比勒菲尔德大学科学技术研究所教授、香港科学技术进步协会前副主席余永贤教授到欧洲所作了关于中国科技政策的报告,所长周弘主持了会议。    

余永贤教授对中国的科技政策作了回顾,并指出1985年中国政府决定对科学技术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科技产业化,为中国科技发展迎来了契机。此后,中国出台了一系列科技发展计划,加大了投入,使得科技水平取得了长足发展,增长速度较快,逐渐跻身世界科技发展的前列。比如中国先后出台了星火计划、火炬计划、863计划等,到目前中国成功发射神州6号飞船、卫星发射技术的商业化,都表明了中国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    

余教授同时也指出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些问题,比如中国科技发展的相关法律保障与西方国家不同,即先有专利政策(Patent Law 1984, revised 1992),后有公司法(Company Law 1993, revised 1999, 2004, 2005)、技术合同法、合同法(Technology Contract Law 1987, Contract Law 1999)和破产法(Enterprise Bankruptcy Law 1986, revised 2006),这与西方国家相比正好是反过来了。    

余教授还指出,中国的科技发展中基础研究过少,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是最低的,偏重应用研究和研发能力。从短期看容易看到实效,从长期看应该坚持平衡发展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