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所学者笔谈:对欧盟“2030气候和能源政策目标”的看法

    张敏:

    2014年1月22日欧盟公布的新的气候变化和能源政策明确了到2030年,欧盟向低碳经济转型的三个阶段性目标路径:一是减排目标:以1990年为基准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40%;二是可再生能源比例目标: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提高到至少27%;三是进一步提高能效目标。与2008年欧盟推行的三个“20-20-20”目标相比,新的能源和气候变化政策提高了量化的减排目标和可再生能源比例目标,在提高能效方面不再作量化规定,辅之以的是,在欧盟层面上制定了提高能效的政策性指导框架,相信未来成员国在提高能效方面具有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

    2030年欧盟气候变化和能源政策是欧盟力争在2050年实现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驿站”,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首先,这一政策延续了欧盟节能减排政策理念,提出的三项新的目标均比较符合欧盟节能减排现状。在1990年的基础上,2012年欧盟减少排放目标18%,预计在2020年和2030年减排目标分别可达到24%和32%。2012年可再生能源比例增加到13%,预计2020年和2030年分别将达到21%和24%。

    其次,这一政策强调采用成本效率法、调整研发经费投入重点来达到欧盟的节能减排目标。从成本角度看,与其将公共开支投入于更新老化的能源系统、支付不断上涨的化石燃料价格、继续推行现行的气候和能源政策,还不如将用于燃料的支出转向研发各种低碳创新设备,这些创新的设备和设施具有更高的附加值,可以刺激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开发,扩大就业和刺激经济增长,从而改善欧盟的对外贸易状况。

    第三,这一政策将推动欧盟低碳技术进步,给欧盟企业和商界带来的新的发展机遇,为欧盟工业复兴和产业升级提供发展新思路。

    然而,新的能源和气候变化政策将给欧盟一体化发展提出严峻挑战:如何加强和协调气候和能源政策领域的治理机制?如何加快能源市场一体化建设?如何加快低碳技术研发,提高能源效率等诸多问题,均是欧盟达到2030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难题。

 

    江时学:

    2014年1月22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2030年欧盟的气候和能源政策目标。其实,在英语中,这一目标的全称很长(Apolicy framework for climate and energy in the period from 2020 to 2030)。它是欧盟委员会提交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的一个“通讯”。

    正如英国《金融时报》所言,欧盟很喜欢发表一些长期性的目标。  例如,2007年欧盟曾公布过“20-20-20计划”,即在2020年将碳排放减少20%,20%的电能来自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提高20%。

    但是,“凡事预则立”。就此而言,为能源和气候变化制定一个中长期发展规划,总是令人鼓舞的。

    欧盟制定这个目标的动机,除了应对气候变化和解决能源问题以外,很可能是希望通过这个目标的实施来刺激经济增长。久拖不决的欧洲债务危机终于出现了曙光。为了刺激“后危机”时期的经济,必须获得一个可行的、现实的以及有利于欧盟发展理念的“增长点”。

    一方面,欧盟在气候问题上占据着舆论上和“道义”上的“制高点”;另一方面,欧盟在能源安全上对外依赖性很强。因此,如能在这两个领域有所建树,欧盟的国际地位能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但是,2030年目标会影响整个欧盟的企业和家庭,所以,这一目标能否实现以及如何实现,在今天尚为未知数。可以肯定的是,目标愈宏伟,实施过程中的遇到的挑战愈大。

    一些企业已开始担心,2030计划的实施会增加其成本,削弱其国际竞争力。而环境保护主义者和清洁能源公司则认为,2030计划的目标不高,并不能真正达到应对气候变化和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目的。 

    还有一些人认为,一些欧盟成员国制定的目标实际上已超过欧盟的2030目标。例如,德国希望在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总量的比重提高到50%,在2050年提高到80%。欧洲议会也表示,可能会对2030计划作一些调整。

    无论如何,欧盟公布2030计划的积极意义是不容低估的,对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也将产生一定的压力。

 

    曹慧:

    2014年伊始,欧盟委员会出台了《2020至2030期间的气候与能源政策框架》(以下简称“2030气候与能源框架”)的报告。 该报告旨在使欧盟的经济与能源产业更具竞争力、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通过该框架,从气候的角度来看,到2030年,欧盟期望达到的目标主要包括:第一,在1990年基础上,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40%;第二,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市场中的份额提高到至少27% (或达到30%);第三,在2020年提高能源效益2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能源效益;第四,改革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 (ETS)。从2021年起,建立市场稳定预留机制,促进低碳投资,使欧盟碳市场更具活力;第五,建立一套评价能源政策进程的指标体系,如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能源价格差异、能源供应多元化、对天然能源来源的依赖等。

    笔者认为,“2030气候与能源框架”如果在今年年中的欧洲理事会获得通过的话,无疑将加重欧盟在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上的分量,特别是,讨论中的2015年全球减排协议。毕竟,欧盟是第一个明确2030年法定减排目标的工业化国家集团。

    然而,“2030气候与能源框架”报告的通过也并非易事。该报告在欧盟机构内部,成员国间,以及有影响力的非政府组织之间引起了争议。欧盟能源委员衮特尔欧廷格近日对该框架提出了公开质疑。他认为“欧盟仅占全球排放量的10.6%,如按照“2030框架”目标减排40%的话,到2030年,欧盟将只占到全球排放量的4.5%。而欧盟想通过减排拯救世界的(做法)是不现实的”。 欧盟最大的非政府组织,欧洲企业主联合会(Business Europe)也认为该框架设定的高标准使欧盟企业额外增加了生产成本,削弱了其与国际同行间的竞争力。

    成员国中间,到目前为止,以德国、丹麦为首,包括意大利和法国等八国政府表示大力支持该框架内容,除英国和捷克反对27-30%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目标以外,其他大多数成员国则是“有条件地”支持该框架。

    日前,“2030框架”报告获得了欧洲议会的支持。尽管此前,欧洲议会中存在要求设定更“高”目标的声音,如绿党和欧洲自由联盟党团建议,应将2030年的减排目标设定为60%,立法限定30%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市场的份额等。 不过,2014年2月5日,欧洲议会以多数票通过2030框架报告的决议。虽然该决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拥有欧洲议会的支持,为欧委会最终起草该框架的提案扫清了障碍。

 

    贾瑞霞:

    2014年新年伊始,欧委会发布2030年气候与能源政策目标,是要确定2020年之后到2030年欧盟新的雄心勃勃的减排与低碳发展蓝图,以保持欧盟在2030年来临之际,仍旧拥有一个充满竞争力、安全的以及低碳的经济模式。

    当前金融危机对欧盟成员国的严重影响以及紧缩财政政策对各国经济的“负能量”注入,使成员国面临发展困境;一些成员国也减少对可再生能源的扶持力度。而2013年华沙气候大会的拖沓与实质上的“无果而终”,也使欧盟一直努力推进的国际气候谈判存在“夭折”危险。这两个趋势对欧盟都非常不利。

    从内部讲,可再生能源产业意味着科技创新以及新工作岗位。尤其在时下多数成员国失业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通过新兴产业解决就业是政府当务之急。同时,通过新能源逐步替代传统石化能源,鼓励更多的创新,大量利用新技术确保欧盟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更快推进欧盟的低碳发展。

    从外部看,欧盟如果没有更具雄心的新目标以及具体举措,恐怕很难激励国际上的主要排放国,如美国、俄罗斯等,使之愿意在维护人类生存空间的高尚理念下,尽快做出应该的承诺。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是为“后京都议定书时代”规定的最后期限,欧盟不会乐意看到自己用20余年时间努力推动的减排进程“魂断巴黎”。当然,除气候谈判之外,如果欧盟在实现“2020战略”之后继续沿着“2030目标”前进,那么欧盟将会更多使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能源进口的依赖,提高自身的能源供应安全。按照欧盟预计,未来一段时期,传统能源的国际价格总体上将呈上升趋势。因此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传统能源价格上升对欧盟经济造成的外部冲击,确保欧盟经济的安全性。

    欧委会需要把这份计划提交欧洲理事会以及欧洲议会审议。欧洲理事会应在3月份会议上讨论该计划;但欧洲议会将在5月举行选举,议会在5月之前审议该计划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如果一切顺利,“2030计划”应该在今年年底之前获得新一届欧洲议会批准。

 

    傅聪:

    2014年1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新的欧盟气候与能源框架文件。文件提出,到2030年,欧盟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的水平上减少40%和清洁能源占欧盟能源消费总量27%的目标。这两项目标对欧盟今后的低碳发展,以及特别是,对联合国2020年后气候协议谈判进程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这份文件将首先在3月召开的欧洲理事会上接受成员国政府首脑的审议。

    2030年目标文件是欧委会在经历了较长一段时期的酝酿和准备后才推出的。多哈气候大会后,欧洲理事会于2011年春季峰会上肯定了欧盟到2050年要实现减排温室气体80-95%的目标。欧委会在其后推出了《2050年向低碳经济转型路线图》,其中又提出了2030年和2040年两个阶段性减排目标。欧洲议会已于2012年3月15日批准了这份低碳路线图,但是迄今为止,它还没有获得部长理事会的通过。

    如今,欧盟已基本度过了主权债务危机中最危急的时刻,急需要提升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欧委会此时再次专门提出2030年气候、能源目标文件,供欧洲理事会春季会议审议,可见欧委会以推动向低碳经济转型提振欧盟经济的政策的延续性和一贯性。

    2030年气候能源目标能否最终获得通过,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目标,还需要经过很多考验。一般而言,欧委会提出的政策文件都是在委员会内部经过委员们充分讨论和协商后的结果。但是,2030年气候能源目标却受到了欧委会能源委员的公开质疑。他认为欧盟的目标不但无助于全球温升控制,还会给欧盟带来高昂的成本。欧委会内部发出的不一致声音,说明对这个目标还存在很大的争议,其审批过程或许会经历一些曲折。

    在欧洲理事会和欧盟理事会的批准程序中,成员国都须达成一致意见。在成员国中,波兰是最主要的反对力量,英国和德国则是坚定的支持者。波兰受制于能源结构和经济发展状况,现阶段的减排成本较高。受页岩气技术革新的影响,在发展清洁能源方面,波兰更青睐于开发页岩气。波兰是接受欧盟预算基金最多的成员国。2004-2011年期间,波兰投资增长的一半是由欧盟基金拉动的,这些资金很多都是用于高环保标准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考虑到这个因素,波兰最终与其他成员国达成妥协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

    欧盟内部气候能源目标的确定对其参与联合国国际气候协议谈判将会产生重要影响。2014和2015年是国际气候协议谈判的关键时期。2020年后气候协议文本谈判是这一时期的核心工作。欧盟接下来对2030年目标的磋商和审议结果将会直接影响其在联合国气候谈判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和谈判地位。

    (联系 张敏:zhangmin@cass.org.cn

    (联系 江时学:jiangsx@cass.org.cn

    (联系 曹慧:caohui@cass.org.cn

    (联系 贾瑞霞:jiarx@cass.org.cn

    (联系 傅聪:fucong@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