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艳接受《中国产经新闻报》采访 谈创新战略伙伴关系推动中瑞合作再升级
近日,在瑞士联邦主席约翰·施奈德—阿曼应国家主席习近平邀请访问中国期间,中瑞两国元首一致决定建立双方创新战略伙伴关系,并共同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关于建立创新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瑞士成为我国第一个创新战略伙伴关系国,以及我国第一个以五大发展理念定位和命名的外交关系国,这标志着中瑞两国合作将以创新为引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并实现新的跨越。阿曼也在“中瑞创新论坛”的致辞中表示,与中国签订“中瑞创新战略伙伴关系”是此次访华的最大收获之一。
中瑞关系不断开拓创新
开拓创新是中瑞关系最突出的特点,自1950年建交以来,中瑞双边关系一直走在同西方国家关系的前列。
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经济研究室孙艳博士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政治层面来看,瑞士是永久中立国,虽不是欧盟成员国,也没有加入北约,但瑞士是欧洲重要的发达国家。中国与瑞士建交65周年以来,两国关系一直建立在平等和互信基础之上。从两国经贸关系来看,瑞士是与中国签署并实施自由贸易区的首个欧洲大陆国家。而2015年初瑞士申请加入中国倡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为亚投行初始签约国的首批国家。此次中国与瑞士建立创新战略伙伴关系,不仅将促进两国创新活动,更为中国与其他国家在创新与高技术领域合作提供参考和范本。
上海交大国家战略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欧盟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忻华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中国选择瑞士作为第一个创新战略伙伴国与中国的国情和瑞士自身的人才、创新优势不可分割。
他指出,瑞士的国土面积仅为4万多平方米公里,资源相对匮乏且人口不多,不能像俄罗斯或者一些海湾国家等依靠资源来发展,也不能像东亚国家一样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出口导向型产业,所以瑞士更多是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其经济发展,有着深厚的创新底蕴。且除了技术创新之外,瑞士还特别注重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制度方面的创新,主要集中在金融业,特别是离岸金融业领域。将技术创新与相关制度创新紧密结合使其积累了雄厚的经济实力,这是瑞士的独特性,也是中国选择瑞士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另外一个原因,忻华认为,瑞士处于欧洲的心脏地带,如果中国能够进一步密切与瑞士自由贸易和技术创新伙伴关系的架构,可以对欧盟形成一个很好的示范效应。结合中国的国情,在经济新常态下,创新成为中国经济实现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与瑞士这个创新国度合作跟我国正在实施的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不谋而合。
深化各领域创新合作
阿曼曾表示,尽管中瑞两国面临的经济挑战不同,但创新已经成为两国共同的发展重点,现在也正是两国发展“创新战略伙伴关系”的时机。同时李克强总理也指出,“中国正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经济增长从过度依赖自然资源转向更多依靠人力资源。瑞士既是创新的国度,又富于工匠精神。双方开展创新合作前景广阔。”
关于两国创新合作的领域,忻华表示,瑞士不是一个拥有大量资源、人口或者大规模制造业的国家,因此,中国跟瑞士之间的创新战略伙伴关系将更多集中在技术研发和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的创新合作上。瑞士虽然人口和国土面积小,但其拥有大量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因此,在工科技术、精密机械制造以及核物理等研发活动上双方有比较广阔的合作前景。此外,瑞士重视产学研的结合,注重发挥民营企业和市场的重要作用,这些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
孙艳指出,中瑞经济具有互补性,瑞士非常关注信息通信技术、环保和生态产业、智能城市等,而这些领域也是我国政府和产业关注的重点,同时也是未来中瑞创新合作的重点。瑞士具有小而高产的能力,这与其拥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密不可分。同时,瑞士重视教育投入,国民受教育程度高,具有良好得创新人才储备。因此,瑞士的人才储备、先进管理经验,以及对未来技术的领先投入和研究都值得我国借鉴。其次,瑞士有发达的金融服务业,管理经验丰富,在加强金融监管、宏观政策和完善资本市场体系等方面与瑞士展开合作的空间也比较大。
创新永远是时代发展进步的主旋律。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时期,创新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忻华表示,建立中瑞创新战略伙伴关系,对中国来讲,最重要的是可以与瑞士展开技术研发合作,同时加强两国学术研究、科研创新机构的往来,促进双方创新能力的提高。此外,瑞士在外交上是相对中立的国家,中国加强跟瑞士的联系无损于中国与其他大国的关系,相反,瑞士可以成为中国进入欧洲、把自己的影响力逐渐向欧洲传递的重要入口,通过与瑞士的合作为以后发展同欧盟国家的关系奠定一个好的基础。
而对瑞士来讲,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和一个巨大的经济体,瑞士可以从中国获得更多的资源用于技术研发活动,而其产业、产品和服务也可以进入中国市场。
孙艳表示,中瑞两国建立创新战略伙伴关系毋庸置疑将惠及两国创新活动。此外,两国以各种形式的合作为纽带,整合创新资源,必将提高两国创新活动的效率。与中瑞自贸区的示范效应相同,伴随两国创新战略伙伴关系的签署实施,也会对未来中国与欧盟和欧洲国家的合作提供范本和经验借鉴,同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中欧在创新领域的合作,带动欧洲及世界上其他国家与我国加强合作共谋发展的积极性。她指出,中瑞创新战略伙伴关系是良好尝试的开端,也标志着中国与其他国家在经贸等领域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寻求向科技创新等方向扩展合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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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孙艳 sunyan@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