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战略考量(欧洲简报)

    【内要提要】 2012年1月起,欧盟将碳排放交易体系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球航空领域,标志着欧盟抢夺低碳经济领域规制权已从法规层面转向政策行动;欧盟碳排放指令的适用范围强制性地从欧盟区内拓展到世界各国,违背了《京都议定书》中“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欧盟要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同等程度地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就目前而言,欧盟单方面强制征收航空碳税对现有国际航空领域的法律秩序构成挑战,侵犯了其他国家的碳排放权益,要求其他国家被动接受欧盟的节能减排理念和行动措施,实际上是制约了他国的经济发展。

    《创新工程简报》2012年第18期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战略考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