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专访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外交事务研究院朱杰进博士

问:你如何评价欧盟在G20中的作用?
答:作为全球经济治理的“最大公约数”,G20机制开启了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共同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新篇章。欧盟作为发达国家阵营中的传统力量,一方面在G20中积极推动新兴市场国家发挥更大作用,承担更大的国际责任;另一方面又在G20中极力维护自己的主导地位,企图牢牢掌控全球经济的“游戏规则”。在具体实践中,欧盟推动G8和G20平行发展,企图用G8的规则主导G20峰会进程,把G20变成一个G8治理的扩展平台,这样,既可以满足世界经济格局变迁背景下新兴国家要求提升话语权的诉求,又能够维护发达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传统优势。
问:G20中欧盟的利益是否被过度代表?
答:确实如此。总共20个席位中,欧盟占了5个席位,4个欧盟成员国再加上欧盟整体。相比之下,非洲的代表性严重不足,54个非洲国家中,只有南非1个国家能够参加G20峰会。但历史地看,G20比G8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代表性要均衡的多,G8中欧盟占了一半,布雷顿森林体系中欧盟和美国采取默示的方式进行分治。
问:欧盟成员国在G20中的立场有没有不一致?
答:这主要取决于议题。如果该议题在欧盟内部的会议上能够很好地协调,那么在G20峰会上的立场就较为一致,反之则会出现冲突。例如,在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议题上,德国更强调财政紧缩和整顿,而法国等国家则更强调经济增长优先;在金融监管议题上,德法更强调严格的金融监管,英国则偏重金融创新和竞争力。
问:2013年欧盟在G20圣彼得堡峰会上最感兴趣的议题是什么?分别有什么样的预期目标?
答:主要有以下四个议题:(1)增长与就业。全球经济目前已进入深度调整期,整体复苏态势不够稳固,经济增长和就业仍面临严峻挑战,因而,在圣彼得堡峰会上,G20领导人将达成关于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圣彼得堡行动计划》。具体就欧盟而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财政整顿以恢复外部竞争力和财政可持续性,以及大力推动建设经济与货币联盟尤其是银行业联盟和财政联盟将显得尤为迫切。(2)金融监管。落实巴塞尔协议III、解决“大而不能倒”问题、监管“影子银行”、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统一国际会计准则以及监管场外衍生产品等都是欧盟在此次峰会金融监管议题上的主要关切。(3)打击逃税和避税。欧盟在税收议题上表现的尤为活跃。5月22日,欧洲理事会专门召开会议讨论打击逃税避税问题。6月18日英国北爱尔的G8峰会上,税收也被列为会议的主要议程。在圣彼得堡,欧盟极有可能会充分利用此次G20峰会的机会,将OECD税收标准推广到全球,主要体现在“建立全球税收情报自动交换系统”和“达成《多边税收行政互助公约》”两个方面。(4)国际金融机构改革。2010年达成的IMF份额与治理改革方案迟迟不能落实,将影响发展中国家对IMF的支持和信任,最终将损害IMF作为一个国际金融机构的有效性、合法性与可信性,这显然不符合欧盟的利益。也正因为此,尽管该方案对欧盟在IMF的话语权有一定损害,但实际上所有欧盟成员国都已批准该方案,恰恰是美国以国会反对为由拒绝通过。在圣彼得堡峰会上,欧盟可能与新兴市场国家一起对美国施加一定压力,推动IMF的改革进程。另外,欧盟还强调,新兴的区域金融安排必须与IMF加强合作,这主要是针对金砖国家在年初启动的“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而言。
问:G20要不要机制化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欧盟的立场是什么?
答:从政策上看,欧盟主张G20机制应保持非正式性和领导人引领的特征。目前,G20尚处于培育塑造阶段,机制化建设的方向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之一。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从非正式机制转变为正式机制,主张G20建立常设秘书处、锁定议题、采取投票的决策方式、增加达成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等,另一种是保持机制的非正式性,强调要维持成员国主导(轮值主席国)和没有官僚机构的组织模式、采用开放的议程设置程序、坚持协商一致的决策方式,发挥领导人峰会的政治引领功能。
从学理上看,正式机制有利于加强对成员国的约束,提高成员国所做承诺的可信性,非正式机制有利于成员国开展政治协商,达成政治共识,所做出的承诺比较灵活。这样,承诺的可信性与灵活性就成为一对矛盾,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实践中必须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实际上,G20机制化建设的经验是,保持G20机制灵活性的总体框架,增强在议题领域治理中的机制承诺可信性,建立“非正式机制+正式机制”的“复合国际机制”。例如,在金融监管领域,G20领导人的讨论主要是集中在政治层面,探讨国际金融监管新标准的建立和协调问题,而把具体的技术性问题留给新成立的正式化的金融稳定理事会。实际上,建立金融稳定理事会本身就是G20领导人达成的一项重要政治共识。
问:中国如何在G20框架内与欧盟加强合作?
答:目前,G20已经形成以领导人峰会为引领、财长央行行长会议和协调人会议为支撑、工作组专家组会议为基础的领域的组织治理结构。与此对应,中欧之间应加强在G20各个层次和领域的合作。从层次看,中欧领导人峰会可以更多涉及G20和全球经济治理合作,在部长级会议层次,也可以开展与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类似的中欧战略与经济对话,加强协调人的沟通等。从领域看,中欧在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金融监管、国际金融机构改革、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发展问题上都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上海外国语大学G20研究中心的方向和特色。
答:上海外国语大学G20研究中心成立于2012年, 研究方向包括:(1)G20峰会议题研究。(2)大国G20战略研究。(3)G20机制化建设研究。(4)中国与G20关系研究。主要研究特色为:(1)国际关系与国际经济跨学科研究。(2)多语种文献支撑。(3)成员国区域国别研究作为基础。(4)国际组织研究。
朱杰进,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外交事务研究院副教授,G20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