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专访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主任张永安
问:欧盟经常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反倾销。因此,许多人认为,贸易摩擦是中欧关系中的一个大问题。但也有人说,受欧盟反倾销打击的中国产品在中欧贸易中的比重不大,可能在1%上下(统计口径不同)。言下之意是,贸易摩擦不是中欧关系中的问题。你的观点是什么?
答:贸易摩擦确实是一个应当引起注意的问题。但是否会引发中欧关系的紧张,或者说导致中欧关系出现困难还是应当作一客观分析后,方能看出端倪。欧盟是中国非常重要的出口目的地市场,即便是在欧元区发生令人担忧的债务危机的时期里亦是如此。以2012年1-6月数据为例,中国向欧盟27国的出口占我国出口总额的17.06%(这已经是近几年里较低的数值了)。这个受到欧盟反倾销打击的1%,在中国对欧盟出口中就是16.31亿美元,在中国的出口总额中就是95.43亿美元。这个数字究竟是否算多呢,是否会对我国造成重大损害呢?那还要看这个1%是发生在哪个产品领域。
粗略地说,我国对欧盟出口的主要产品领域应当是属于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如果按照HS分类,则第十六大类是我国在对欧出口中获得顺差的主要领域。而我国遭受欧盟反倾销的产品也大部分位于这个领域。
最近我国的太阳能产品遭受了来自欧盟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尽管在中国的出口额中所占比重有限,但对于这个产业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即便不考虑这一点,也可看到受到来自欧盟反倾销、反补贴的产品往往也是我国具有较明显竞争优势的产品,并且它涉及到成千上百万人的就业问题。因此对我国的影响还是应当予以关注的。
问:不论贸易摩擦是不是问题,中国应该如何减少欧盟对我们的反倾销?
答:能否减少欧盟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我以为应当从两方面考虑。一个方面涉及到我们自身。即企业是否能够真正做到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特别是提高非价格竞争优势,而不能仅仅是通过价格竞争手段进入市场。对于有关政府部门而言,对于支持企业进入包括欧盟市场在内的国际市场时,应更多的采用减少企业国内税费负担、依法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管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鼓励企业创新等手段以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而不再仅仅是对出口品进行支持;对于那些行业协会,则更应承担起对企业提供服务的职责,以帮助企业能够更好多了解国外市场的状况。
另一方面,对于欧盟的贸易保护主义问题,例如对华反倾销,我以为不能抱有幻想。任何一个国家,在任何时候都是以本国利益为主要原则的,特别是在本国经济处于困难时期的时候,决不会因为要照顾到贸易伙伴的利益而放弃本国利益,即便贸易伙伴给予了很大帮助。其次,欧盟27个成员对于内部大市场的依赖度较高,为了维系成员国之间的凝聚,针对外部国家的贸易保护就不会放松,不用反倾销,也会采用其他手段的。因此对于欧盟在此方面不能有任何期待的。——尽管如此判断,但不能有误解,即当前世界贸易的主流还是自由化。
问:让你预测一下未来。2016年中国自动获得欧盟的市场经济地位后,我们的出口产品是不是可以顺利地进入欧洲市场了?欧洲会用什么方式保护其市场?
答:按照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规定,中国将在入世后15年自动取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对于这一点,我以为其意义主要在于,一旦发生如反倾销、反补贴的案件,在进行调查时,欧盟就不能再找替代国的价格作为依据了。但一国或者集团,对于内部市场的保护从来就不是仅仅依靠这些的。还有许多其他各种有效的方法。例如,设立各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我更愿意称之为技术性贸易措施),将可以有效地阻挡一些商品进入本国市场。
而欧盟是设立技术性贸易措施最多的贸易集团。值得提出的是,设立技术性贸易壁垒并不违反WTO规则,且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因此,当我国在2016年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时候,我国商品进入欧盟市场仍将遇到诸多的贸易障碍。对此,我以为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当然,在另一方面这也是对我国产品提升品质的一种刺激,如果应对得当,应当会增强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问:中国在欧洲的投资与日俱增。在你看来,有什么问题需要得到解决?中国应该如何做?欧洲应该如何做?
答:任何一个经济体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投资,因此都需要来自国外的投资。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不仅仍然是外国直接投资的重要目的地,也已开始对外输出资本,欧盟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目的地之一,但规模有限。中国企业的对欧直接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原因很多。例如我国企业对于欧洲市场相关规则了解有限、市场进入规则繁琐等等。
依我之见,在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市场进行直接投资所面对的主要障碍,是来自一些成员国的对华不信任感,总以为中国企业所进行的直接投资带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例如以安全为理由而拒绝一些项目。这是欧洲人的一种矛盾的心态。但这对中国企业是不公平的,也是有损欧盟利益的。中国企业的对欧投资对于缓解欧盟成员经济下降压力、维持就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欧盟一直宣称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市场,因此对于中国企业的投资,也应当抱着开放与宽容的心态,只要符合东道国的法律,就不必苛责。当然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依法投资,互利共赢是一个不变的原则。
就欧盟对华投资而言,中国市场的广阔,是欧盟所不能忽视的。欧资来华同样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有益。如何继续提高对于包括欧资在内的外资继续进入的吸引力,需要我国产业政策的引导,并加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同时也应加强对进入我国的包括欧资在内的外国资本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评价并应符合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的总体目标。
就双边投资而言,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如何吸引双方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是双方经贸合作中的一个有价值的课题。
问:中国在欧洲的大量投资进入了卢森堡。这样一种情况值得鼓励吗?
答:卢森堡并非是进行直接投资的理想之地,但卢森堡是进入欧盟市场的理想之桥,可以避免许多障碍,从而使一些原来难以做到的直接投资变为可能。但其负面影响也是必然的,例如指责一些中国公司存在洗钱的嫌疑。事实上,在一个开放的、有着健全的法律规范的投资市场上,这类可能存在的不良事例还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得以避免的。同时出现一些鱼龙混杂的情形,在任何一个市场上是不足为怪的,关键在于依法处置,避免歧见导致的偏差。在目前欧洲经济不景气的状态下,欧洲的开放是有利于其经济回暖的。
问:中国与德国等欧洲国家的经贸合作可以被视为“市场换技术”的成功案例吗?
答:在中欧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史上,中国与一些欧盟成员所进行的合作,对于双方确实可以用共赢来形容的。例如早在上一世纪80年代的中德合作的上海大众桑塔纳项目和其他一些项目,使得中国的汽车制造业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汽车制造业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同“市场换技术”战略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然而时至今日,对于“市场换技术”的内涵,就需要根据我国经济转型、产业结构升级重新进行定位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一些合作项目,人们所期待的技术溢出并没有真正实现。这类项目下,市场是让出了,技术未必就得到了。也就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
问:学术研究需要理论。你在研究中欧经贸关系时,比较喜欢用什么理论?
答:双边乃至多边经贸关系,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我以为观察与研究中欧经贸关系,对于宏观的经贸关系,可能更需要从政治合作着眼,以利益公平分享着手,政治上互信,政策上互谅,措施上互相给予便利,经济上互利的基础方能更坚实。从我个人的研究经历而言,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的国际经济合作理论对于观察分析一些问题是很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