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在中方首次举办的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为标志,发轫于2012年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已走过搭建平台、提升互信、开拓创新的探索期,在“三年有成”的基础上,正快速、稳健地步入成长和收获期。
中国与16个中东欧国家开展次区域合作,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创新之举。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从搭建合作平台入手,以经贸合作论坛为基础,逐步建立起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国家协调员会议、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地方领导人会议等平台,建立起政治、经贸、人文社会以及地方交流等多维度、较为齐备的合作框架。根据实践经验和各方合作需求,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又建立起“联合会机制”,分别在波兰、保加利亚、匈牙利、塞尔维亚、拉脱维亚等国成立了商会联合会、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旅游企业联合会、交通基础设施合作联合会、物流合作联合会以及高校联合会等,使平台建设与各领域务实合作实现了有机结合。
伴随着起步阶段来自各方的疑惑和猜疑,中方在合作中始终发挥着积极的推动和引领作用。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12项举措”到《布拉勒斯特纲要》,从《贝尔格莱德纲要》再到《苏州纲要》,中方在合作中努力践行平等、开放和包容原则,以互惠政策和实际行动与各方建立起牢固的政治互信,进而带动各方的参与热情日益高涨,共同将合作带入新的发展阶段。
经贸、投资和基础设施领域的务实合作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相互接近并密切合作的强劲动力。自开启合作以来,中国与16国的贸易、投资增长速度均高于同期中国与欧盟的增速,2014年双边贸易更是以接近40%的增速突破了600亿美元关口。双方经贸合作还逐步向基础设施、金融、旅游、教育、农业等领域拓展,基本覆盖了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和社会部门。
当前,“一带一路”构想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提供了新的动力,展示出新的未来愿景,以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目标的中国“十三五”规划,将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带来新的契机,中欧伙伴关系的日渐成熟也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深化开辟出新的空间,完全可以实现中国、中东欧国家和欧盟的三方共赢。在发展战略对接和政策协调的基础上,着眼于未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今后一段时期将着力推进在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金融、农林与质检、科技、研究、创新与环保等经济领域的合作,同时扩大在文化、教育、青年、体育和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实现合作的快速、全面和深入推进。正如李克强总理在领导人会晤中致辞时指出的,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未来将如高铁一样加速运行并且行稳致远。
(来源:中国日报网,2015年11月25日)
http://www.ciis.org.cn/chinese/2015-11/25/content_84045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