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如何看国际经贸规则的新动向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http://www.qstheory.cn | 更新时间:2014-01-08 14:08:25
2013.12.24 14:26
来源: 学习时报     作者: 冼国义
2013.12.24 14:26
来源: 学习时报     作者: 冼国义

  随着主要国家强力推进高标准的自贸区建设,近年来,国际经贸规则出现了新发展和新动向,涵盖范围更广、自由化程度更高,不仅将极大影响多边国际经贸谈判和规则的走向,而且必将对各国竞争优势和国际经贸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当前国际经贸规则的新动向

  更加注重贸易投资一体化。传统国际经贸规则的主题是国际贸易。世贸组织规则的三大支柱《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均是围绕贸易展开,国际投资的多边规则很少,主要是双边协定。目前全球双边投资协定多达近3000个,几乎每个国家都是双边投资协定的签署方,国际投资规则呈高度碎片化。但近几年建立多边国际投资规则的呼声越来越高。世界经济论坛于2013年在世贸组织发布《外国直接投资是贸易、增长和繁荣的核心驱动力:商谈多边投资协定》,明确提出世贸组织应推动多边投资协定。美国也在2012年出台了新的双边投资协定范本,并与欧盟联合发表了《国际投资共同规则》。目前各方在谈的投资规则涉及内容更加广泛,除传统的市场开放、投资保护之外,还包括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竞争中立、劳工、环境保护、安全审查、投资争端解决等很多新议题。一些发展中国家对投资规则的立场也出现了新变化。以前发展中国家以吸收外资为主,更强调“东道国留权”,但随着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的快速发展,也开始注重投资的保护和自由,在东道国与投资国之间的“攻防立场”逐渐趋于平衡,“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原则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支持。

  更加注重边境后措施。传统国际经贸规则以商品或投资跨越关境时的措施为主要对象,强调对市场准入的放开、优化和便利,包括各种关税、配额、数量限制、海关监管等。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目光投向了边境后的措施,即商品或投资进入一国关境之后,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非关税壁垒,如国内规制、技术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边境后措施的协调协同能够极大地改善国际经贸环境,监管的一致性、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是当前边境后措施的重点。监管一致性是指经贸伙伴监管体制和标准的一致。由于监管体制和标准的不同,不同经济体之间的商品或服务需要经过多次审核才能进入对方市场,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特别是与卫生和健康有关的行业。目前,美国正在与欧盟商谈的跨大西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AtlanticTradeandInvestmentPartnership,TTIP),其中一个重点就是监管一致性。据欧盟和美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Center for Economic Policy Research, CEPR)测算,欧美之间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相当于为对方的产品出口额外设置了平均21.5%(欧盟对美国)或25.4%(美国对欧盟)的关税,为对方服务出口额外设置了平均8%~9%的关税。在乐观的情形下,如果TTIP可以消除25%的双方非关税贸易壁垒,将为美国和欧盟带来2100亿欧元以上的利益。

  更加注重国际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态。近年来,一些国家越来越关注电子商务、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甚至劳工、人权、腐败等传统上属于政治领域的问题,研究其对国际贸易和投资带来的影响,并进而将其纳入国际经贸规则的框架,来予以规范或者促进。电子商务、气候变化等是进入21世纪才出现或被各国高度关注的,因而这些议题被称为“21世纪新议题”。由于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经济发展理念各异,各国就21世纪新议题的立场不一。如对于电子商务,各方讨论的焦点是,对数字产品是否应给予以物理介质形式存在的产品同样的待遇,以及如何处理互联网跨境信息自由流动与电子商务的关系问题,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禁止成员妨碍互联网数据自由流动等。对于气候变化,虽然各国都强调要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但对采取何种措施争议颇大。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较低的环境标准降低了成本,谋取了不正当的竞争利益,因而提出碳关税、碳标签等议题,欧盟甚至已要求在航空等领域征收碳关税。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这是发达国家借环境保护树立的绿色壁垒,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要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

  推动更多的自贸区谈判。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自2001年启动以来,虽然在个别议题上取得一些进展,2013年12月各方还在贸易便利化、部分农业议题以及发展三个方面达成了“早期收获”,但总体上一波三折,2006—2011年还一度中断谈判。自贸区建设却非常迅速,而且出现了很多新的、高标准的议题,其主要代表是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PacificPartnershipAgreement,TPP)谈判,以及2013年宣布和欧盟进行的TTIP谈判。TPP谈判内容涵盖了货物贸易、农业、纺织品与服装、跨境服务贸易、金融服务、电信、投资、国有企业、劳工、环境、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电子商务、跨领域事项、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措施、能力建设、法律事项等21个领域,美国提出要将TPP建成全球最高水准的自贸区,所有产品实现零关税,服务贸易全面开放,实质性取消外资审批。对于TTIP谈判,美国将参照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将参照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将目前给予第三方的最高自由化待遇给予对方。包括改善市场准入条件,取消所有产品的关税,实现服务和投资的最高水平化,开放地方政府采购市场,减少和取消规制性障碍和非关税壁垒,统一卫生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标准,实现特定行业的监管一致。TPP和TTIP谈判基本上囊括了当前所有的国际经贸新规则,代表了当前国际经贸规则的最高标准,其用意就是美欧通过制订面向21世纪的贸易新标准和新规则,将自身发展理念、价值观、管理优势转化成经贸规则,并逐渐将之全球化。

  当前国际经贸规则演变有着深刻的国际背景

  全球价值链深入发展。经济全球化是推动各国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全球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经济全球化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全球价值链的形成和发展。在全球价值链中,同一件商品需要在不同国家经过诸多环节生产和组装才能最终完成,涉及在多个经济体间的贸易、投资,客观上要求贸易投资规则必须同步发展,这样才能做到各个环节都能衔接紧密、运转顺畅、竞争公平、成本最低。当前国际投资规则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总体上是全球价值链形成和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

  各国围绕第三次工业革命竞争激烈。目前,以互联网、新能源、3D打印等为代表的新一轮工业革命已初见端倪,各国围绕这些新兴产业竞争激烈。谁在新一轮工业革命中占据先机,谁就能在21世纪占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电子商务、减排与环境保护等与第三次工业革命密切相关的“21世纪新规则”的走向,必将对各国竞争优势产生重要影响,也就成为各国角力的焦点。如美国在信息产业具有优势,就力推电子商务的自由化;欧盟是新能源产业的领导者,就极力推动出台碳关税、碳标签、碳交易等节能减排方面的规则。

  发达国家努力谋求规则优势。19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明显上升。据IMF预计,2013年,发展中国家占世界经济的比重将首次超过发达国家。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发展中国家融入全球经济。在这一过程中,发展中国家通过开放市场、引入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进入了全球生产网络体系,迅速提高了工业化水平,提升了要素的整体效率,在某些制造业领域,对发达国家也构成了有力挑战。因此,发达国家认为现行国际经贸规则助长了发展中国家的“搭便车”,强调发展中国家要承担与发达国家一样的责任,并以此为基础重塑国际经贸规则,而这显然又是发展中国家难以承受的。这是多哈回合谈判诸多分歧与停滞不前的一个根本原因。而自贸区谈判之所以成为发达国家的优先选择,则在于其可以更好地选择谈判伙伴、主导规则内容,从而可以在新的全球治理体系中发挥最大作用,争取到最为有利的国际治理环境,更好地巩固和发展其领先优势。

  妥善应对国际经贸规则新动向对我国的影响

  国际经贸规则的新变化,必将给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带来重大影响,并将极大地改变国际经贸格局。随着一个个标准不同、成员各异的自贸区纷纷建立,国际经贸规则将像碗里的意大利面条一样交叉缠绕、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将被划分为一个个“小圈子”,不同圈子的经济体自由化程度各不相同,一些率先进入高标准自贸区的经济体间经贸联系将更为紧密,从而对区外经济体形成贸易投资的替代和转移效应。我国作为一个全球贸易和投资大国,如果应对不当,就会在新的规则重构中被排斥在外,面临被边缘化的风险。因此,必须认真把握国际经济和规则发展趋势,积极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积极以开放促改革。我国对外开放的过程,某种程度上是接受、引进和借鉴国际经贸规则的过程。当前国际经贸规则的新动向,尽管有一些是发达国家出于保护自己产业、强求发展中国家多承担责任的目的,但总体上是有利于发挥市场作用、消除贸易和投资壁垒、保护和鼓励创新的,一些内容也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在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要坚持以开放促改革的方针,凡是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有利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有利于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国际经贸规则,我们都应抱着积极的态度,树立互利共赢的理念,能推进的要大胆推进,确实达不到条件的,也要有长远考虑和战略安排,创造条件、积极试点。

  努力维护和促进多边经贸体制。多边经贸体制是凝聚各经济体共识的主要平台,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抱团争取利益,平等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当前,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又现生机,“巴厘一揽子协定”已经决定,明年将就多哈发展议程遗留议题建立清晰的工作计划,我们应作积极的推动者。一方面,要积极推动世贸组织决策和协调机制改革,提高多哈回合谈判的运转和谈判效率。另一方面,要在多哈回合已有成果基础上继续推动谈判,努力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在国际贸易中的主渠道地位,发挥多边贸易体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要大力实施自贸区战略。目前,我国已经谈成的自贸区有12个,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东盟、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以及CEPA、ECFA,占对外贸易的1/4,如果扣除CEPA 和 ECFA,仅占对外贸易总额的12%,不仅在主要经济体中所占比重最低,而且自由化水平不高,基本不涉及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环境、劳工等所谓“21世纪新议题”。面对各国自贸区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我国必须大力推动自贸区建设。特别是要立足周边,全力争取亚洲,加快商谈中韩、中日韩自贸区,从战略角度推动RCEP。自贸区的自由化水平既要考虑到各自国情特点、产业结构以及利益平衡,更要考虑到周边自贸区的自由化水平,特别是TPP的自由化水平。如果我国在亚太地区建立的自贸区水平过低,就难以起到有效平衡TPP的作用。同时,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在国际水平分工越来越发达的今天,要考虑与更多的发达国家商谈自贸区。

  把握好三个关系。首先是全局与局部的关系。经贸规则的变化会涉及国内不同行业的利益调整,可能会对某些部门、某些地区带来压力甚至损失,但只要对利大于弊、总体受益,就可以积极推进。关键是要对利弊影响进行全面评估,使决策不受局部利益的影响。同时也要对受损部门和地区,建立合理的损害评估和补偿机制。其次是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关系。开放一般会给国内同业生产者带来压力,但会有利于消费者。二者的利益都要兼顾。但长期以来我国开放过于注重保护生产者利益,而对消费者利益重视不够,在某些行业甚至出现国内价格高于国际价格,一些国内消费转为国外消费。再次是全面开放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既要注重各项措施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推进,又要找准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当前,可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简化对外投资体制、上海自贸区建设等方面率先突破,并以此带动对外开放不断走向深入,推进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

  随着主要国家强力推进高标准的自贸区建设,近年来,国际经贸规则出现了新发展和新动向,涵盖范围更广、自由化程度更高,不仅将极大影响多边国际经贸谈判和规则的走向,而且必将对各国竞争优势和国际经贸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当前国际经贸规则的新动向

  更加注重贸易投资一体化。传统国际经贸规则的主题是国际贸易。世贸组织规则的三大支柱《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均是围绕贸易展开,国际投资的多边规则很少,主要是双边协定。目前全球双边投资协定多达近3000个,几乎每个国家都是双边投资协定的签署方,国际投资规则呈高度碎片化。但近几年建立多边国际投资规则的呼声越来越高。世界经济论坛于2013年在世贸组织发布《外国直接投资是贸易、增长和繁荣的核心驱动力:商谈多边投资协定》,明确提出世贸组织应推动多边投资协定。美国也在2012年出台了新的双边投资协定范本,并与欧盟联合发表了《国际投资共同规则》。目前各方在谈的投资规则涉及内容更加广泛,除传统的市场开放、投资保护之外,还包括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竞争中立、劳工、环境保护、安全审查、投资争端解决等很多新议题。一些发展中国家对投资规则的立场也出现了新变化。以前发展中国家以吸收外资为主,更强调“东道国留权”,但随着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的快速发展,也开始注重投资的保护和自由,在东道国与投资国之间的“攻防立场”逐渐趋于平衡,“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原则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支持。

  更加注重边境后措施。传统国际经贸规则以商品或投资跨越关境时的措施为主要对象,强调对市场准入的放开、优化和便利,包括各种关税、配额、数量限制、海关监管等。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目光投向了边境后的措施,即商品或投资进入一国关境之后,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非关税壁垒,如国内规制、技术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边境后措施的协调协同能够极大地改善国际经贸环境,监管的一致性、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是当前边境后措施的重点。监管一致性是指经贸伙伴监管体制和标准的一致。由于监管体制和标准的不同,不同经济体之间的商品或服务需要经过多次审核才能进入对方市场,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特别是与卫生和健康有关的行业。目前,美国正在与欧盟商谈的跨大西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AtlanticTradeandInvestmentPartnership,TTIP),其中一个重点就是监管一致性。据欧盟和美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Center for Economic Policy Research, CEPR)测算,欧美之间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相当于为对方的产品出口额外设置了平均21.5%(欧盟对美国)或25.4%(美国对欧盟)的关税,为对方服务出口额外设置了平均8%~9%的关税。在乐观的情形下,如果TTIP可以消除25%的双方非关税贸易壁垒,将为美国和欧盟带来2100亿欧元以上的利益。

  更加注重国际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态。近年来,一些国家越来越关注电子商务、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甚至劳工、人权、腐败等传统上属于政治领域的问题,研究其对国际贸易和投资带来的影响,并进而将其纳入国际经贸规则的框架,来予以规范或者促进。电子商务、气候变化等是进入21世纪才出现或被各国高度关注的,因而这些议题被称为“21世纪新议题”。由于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经济发展理念各异,各国就21世纪新议题的立场不一。如对于电子商务,各方讨论的焦点是,对数字产品是否应给予以物理介质形式存在的产品同样的待遇,以及如何处理互联网跨境信息自由流动与电子商务的关系问题,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禁止成员妨碍互联网数据自由流动等。对于气候变化,虽然各国都强调要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但对采取何种措施争议颇大。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较低的环境标准降低了成本,谋取了不正当的竞争利益,因而提出碳关税、碳标签等议题,欧盟甚至已要求在航空等领域征收碳关税。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这是发达国家借环境保护树立的绿色壁垒,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要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

  推动更多的自贸区谈判。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自2001年启动以来,虽然在个别议题上取得一些进展,2013年12月各方还在贸易便利化、部分农业议题以及发展三个方面达成了“早期收获”,但总体上一波三折,2006—2011年还一度中断谈判。自贸区建设却非常迅速,而且出现了很多新的、高标准的议题,其主要代表是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PacificPartnershipAgreement,TPP)谈判,以及2013年宣布和欧盟进行的TTIP谈判。TPP谈判内容涵盖了货物贸易、农业、纺织品与服装、跨境服务贸易、金融服务、电信、投资、国有企业、劳工、环境、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电子商务、跨领域事项、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措施、能力建设、法律事项等21个领域,美国提出要将TPP建成全球最高水准的自贸区,所有产品实现零关税,服务贸易全面开放,实质性取消外资审批。对于TTIP谈判,美国将参照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将参照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将目前给予第三方的最高自由化待遇给予对方。包括改善市场准入条件,取消所有产品的关税,实现服务和投资的最高水平化,开放地方政府采购市场,减少和取消规制性障碍和非关税壁垒,统一卫生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标准,实现特定行业的监管一致。TPP和TTIP谈判基本上囊括了当前所有的国际经贸新规则,代表了当前国际经贸规则的最高标准,其用意就是美欧通过制订面向21世纪的贸易新标准和新规则,将自身发展理念、价值观、管理优势转化成经贸规则,并逐渐将之全球化。

  当前国际经贸规则演变有着深刻的国际背景

  全球价值链深入发展。经济全球化是推动各国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全球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经济全球化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全球价值链的形成和发展。在全球价值链中,同一件商品需要在不同国家经过诸多环节生产和组装才能最终完成,涉及在多个经济体间的贸易、投资,客观上要求贸易投资规则必须同步发展,这样才能做到各个环节都能衔接紧密、运转顺畅、竞争公平、成本最低。当前国际投资规则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总体上是全球价值链形成和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

  各国围绕第三次工业革命竞争激烈。目前,以互联网、新能源、3D打印等为代表的新一轮工业革命已初见端倪,各国围绕这些新兴产业竞争激烈。谁在新一轮工业革命中占据先机,谁就能在21世纪占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电子商务、减排与环境保护等与第三次工业革命密切相关的“21世纪新规则”的走向,必将对各国竞争优势产生重要影响,也就成为各国角力的焦点。如美国在信息产业具有优势,就力推电子商务的自由化;欧盟是新能源产业的领导者,就极力推动出台碳关税、碳标签、碳交易等节能减排方面的规则。

  发达国家努力谋求规则优势。19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明显上升。据IMF预计,2013年,发展中国家占世界经济的比重将首次超过发达国家。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发展中国家融入全球经济。在这一过程中,发展中国家通过开放市场、引入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进入了全球生产网络体系,迅速提高了工业化水平,提升了要素的整体效率,在某些制造业领域,对发达国家也构成了有力挑战。因此,发达国家认为现行国际经贸规则助长了发展中国家的“搭便车”,强调发展中国家要承担与发达国家一样的责任,并以此为基础重塑国际经贸规则,而这显然又是发展中国家难以承受的。这是多哈回合谈判诸多分歧与停滞不前的一个根本原因。而自贸区谈判之所以成为发达国家的优先选择,则在于其可以更好地选择谈判伙伴、主导规则内容,从而可以在新的全球治理体系中发挥最大作用,争取到最为有利的国际治理环境,更好地巩固和发展其领先优势。

  妥善应对国际经贸规则新动向对我国的影响

  国际经贸规则的新变化,必将给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带来重大影响,并将极大地改变国际经贸格局。随着一个个标准不同、成员各异的自贸区纷纷建立,国际经贸规则将像碗里的意大利面条一样交叉缠绕、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将被划分为一个个“小圈子”,不同圈子的经济体自由化程度各不相同,一些率先进入高标准自贸区的经济体间经贸联系将更为紧密,从而对区外经济体形成贸易投资的替代和转移效应。我国作为一个全球贸易和投资大国,如果应对不当,就会在新的规则重构中被排斥在外,面临被边缘化的风险。因此,必须认真把握国际经济和规则发展趋势,积极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积极以开放促改革。我国对外开放的过程,某种程度上是接受、引进和借鉴国际经贸规则的过程。当前国际经贸规则的新动向,尽管有一些是发达国家出于保护自己产业、强求发展中国家多承担责任的目的,但总体上是有利于发挥市场作用、消除贸易和投资壁垒、保护和鼓励创新的,一些内容也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在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要坚持以开放促改革的方针,凡是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有利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有利于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国际经贸规则,我们都应抱着积极的态度,树立互利共赢的理念,能推进的要大胆推进,确实达不到条件的,也要有长远考虑和战略安排,创造条件、积极试点。

  努力维护和促进多边经贸体制。多边经贸体制是凝聚各经济体共识的主要平台,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抱团争取利益,平等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当前,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又现生机,“巴厘一揽子协定”已经决定,明年将就多哈发展议程遗留议题建立清晰的工作计划,我们应作积极的推动者。一方面,要积极推动世贸组织决策和协调机制改革,提高多哈回合谈判的运转和谈判效率。另一方面,要在多哈回合已有成果基础上继续推动谈判,努力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在国际贸易中的主渠道地位,发挥多边贸易体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要大力实施自贸区战略。目前,我国已经谈成的自贸区有12个,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东盟、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以及CEPA、ECFA,占对外贸易的1/4,如果扣除CEPA 和 ECFA,仅占对外贸易总额的12%,不仅在主要经济体中所占比重最低,而且自由化水平不高,基本不涉及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环境、劳工等所谓“21世纪新议题”。面对各国自贸区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我国必须大力推动自贸区建设。特别是要立足周边,全力争取亚洲,加快商谈中韩、中日韩自贸区,从战略角度推动RCEP。自贸区的自由化水平既要考虑到各自国情特点、产业结构以及利益平衡,更要考虑到周边自贸区的自由化水平,特别是TPP的自由化水平。如果我国在亚太地区建立的自贸区水平过低,就难以起到有效平衡TPP的作用。同时,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在国际水平分工越来越发达的今天,要考虑与更多的发达国家商谈自贸区。

  把握好三个关系。首先是全局与局部的关系。经贸规则的变化会涉及国内不同行业的利益调整,可能会对某些部门、某些地区带来压力甚至损失,但只要对利大于弊、总体受益,就可以积极推进。关键是要对利弊影响进行全面评估,使决策不受局部利益的影响。同时也要对受损部门和地区,建立合理的损害评估和补偿机制。其次是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关系。开放一般会给国内同业生产者带来压力,但会有利于消费者。二者的利益都要兼顾。但长期以来我国开放过于注重保护生产者利益,而对消费者利益重视不够,在某些行业甚至出现国内价格高于国际价格,一些国内消费转为国外消费。再次是全面开放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既要注重各项措施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推进,又要找准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当前,可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简化对外投资体制、上海自贸区建设等方面率先突破,并以此带动对外开放不断走向深入,推进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

http://www.qstheory.cn/gj/gjsdfx/201312/t20131224_3057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