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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取得积极成果
作者:张彩峰 | 文章来源:人民网 | 更新时间:2010-12-23 09:59:59

 

 

第三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取得积极成果

 

 

 

 

欧洲委员会副主席兼竞争委员阿尔穆尼亚

 

 

    人民网北京1222 (记者 张彩峰)第三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21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欧方联合主席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兼竞争委员阿尔穆尼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雷恩、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共同主持对话。双方围绕宏观经济形势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了重要共识,取得了积极成果。

 

    “在这次对话中,我们回到了最初启动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对话的两个目标,即要提供战略指导和实质成果。”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阿尔穆尼亚21日下午在第三次中欧高层经贸对话欧盟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阿尔穆尼亚说,从战略角度来讲,双方各自讨论了如何应对金融危机以及如何保持良好的可持续增长,特别是欧盟的“2020战略”和中国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规划;从实质成果来讲,双方在宏观经济、贸易与投资、创新合作、海关合作等多议题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达成重要共识,对话取得积极成果。他表示,“欧中双方是互利互惠的全球合作伙伴。发展双边互惠经贸关系并为双方人民提供最好的机会完全符合欧中双方的利益。”

 

    对话中,双方就彼此关切的问题进行了坦诚沟通。同意继续加强高技术贸易领域合作,加快商签双边投资协定可行性研究进程,继续加强工业品、消费品和食品安全及动植物卫生领域合作,继续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交流与合作,继续在节能降耗减排、提高能效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合作等。双方海关部门还签署了《海关合作战略框架》和《海关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延期文件。双方重申,要加强在二十国集团等全球经济治理平台的协调合作,共同推动国际金融规则和标准改革。以实际行动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慎用贸易救济措施,推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早日取得全面、均衡的成果。

 

    欧盟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雷恩在会见记者时说:“欧方对中国在欧债危机中提供支援表示赞赏,并称将采取协同举措以重建欧洲信心。还表示双方重申了在G20范围内进行合作的承诺,全面落实首尔行动计划,同时达成共识,愿意加强合作,共同改进全球经济治理和国际货币体系,这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

 

    当前,全球经济逐步复苏,中欧经贸关系发展势头良好,贸易规模不断扩大。 据了解,中欧双边贸易额从1978年的40亿欧元增长至2009年的2960亿欧元。欧盟继续成为中国的主要出口市场,2009年,欧盟从中国进口了价值2150亿欧元的货物。中欧经贸关系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双边经贸关系之一。

 

    与此同时,双方的投资活动也显示出尚未开发的潜力。2009年,欧洲企业在华投资53亿欧元(与2008年的47亿欧元相比有所增加)。同年,中国在欧投资3亿欧元。上述金额不及双方各自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3%1%

 

 

新闻背景:中欧经贸高层对话

 

    在2007年12月3日公布的《第十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中,中欧双方同意中国国务院和欧盟委员会成立副总理级的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

 

    中欧经贸高层对话2008年4月正式启动并在北京举行首次会议。双方围绕贸易和投资合作、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创新和技术、消费者保护和产品安全、国际发展等5项议题进行了交流,并就能源、知识产权、技术合作和贸易便利化等4个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欧双方在首次对话上决定,对话每年举行一次,双方轮流主办。

 

2009年5月,第二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举行。双方以“危机时期促进商业机会,通过贸易和投资开放刺激经济重振”为主题,就贸易与投资、中小企业合作、海关合作、可持续发展、贸易与消费者保护、贸易与创新和交通运输等7项议题进行了讨论。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