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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制裁波兰:撕裂的“东西方创口”
作者:崔洪建 | 文章来源:国研院 | 更新时间:2018-01-04 09:39:00
  由于波兰国内的司法改革违反了《里斯本条约》第七条,欧盟委员会宣布,正式开启对波兰“史无前例”的审查,如果最后表决通过,波兰将会被剥夺作为成员国在欧盟机构以及事务中的表决权力。这也是首次有欧盟成员国遭遇此类调查。

  欧盟和它在中东欧地区最大的成员国波兰之间的关系闹到审查这一步,这意味着欧盟内部的“东西方”矛盾开始激化,对于目前的前途未卜的欧洲一体化来说绝非幸事。 

  双方关系恶化的公开原因看似简单:自波兰法律与公正党于2015年上台执政后就着手推行国内司法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改革国家司法委员会和各级法院、扩大政府对司法部门的人事任免权力等。早在波兰司法改革初启时,欧盟就“深感担忧”,认为其改革方向将导致波兰的司法独立性遭到破坏,并于2016年1月就启动了对波兰相关立法程序的正式调查,这也在欧盟历史上开了先例。波兰拒绝接受欧盟的意见,并将其视为“对波兰内政的干涉”,并在持续增大的压力下继续其司法改革进程,于2017年9月通过了涉及司法委员会成员、最高法院和普通法院法官任命的改革法案。在多轮谈判未果、波兰执意推进的情况下,欧盟终于将此前的口头威胁落实为实际行动,援引《里斯本条约》第七条,将于明年1月就波兰的“违约”事实在成员国中进行表决,如果五分之四的成员国同意,就将再次付诸表决,讨论是否对波兰实施包括暂停表决权等惩罚措施。

  欧盟实施制裁的依据是波兰司法改革导致行政权力过大,严重违反了“三权分立和法治原则”并且“有悖于欧洲价值观和标准”,其援引的《里斯本条约》第七条也是基于“成员国经常违反欧盟基本原则(如自由、民主、人权等)”的惩罚性条款。波兰所秉持的立场则是司法改革实属内政,欧盟无权干涉,而且欧盟并没有就“法律言法律”、对其司法改革作出恰当的法律评估,而是带有“政治歧视”的粗暴行为。双方各执一词的背后则是日益深刻的各种矛盾的集中爆发。

  首先,波兰政府与欧盟之间缺乏互信。在波兰法律与公正党上台之前,就被贴上了疑欧政党的标签,其司法改革则更是在一开始就被认为是“非自由民主”的表现。而在波兰政府眼中,欧盟只是服从于大国意志、欺软怕硬的角色,并抛出“当贝卢斯科尼在意大利当政、导致民主倒退时,欧盟为什么不干涉?”、“西班牙政府干涉加泰罗尼亚公投时,欧盟为什么不干涉?”等一系列质问。双方严重缺乏互信,导致围绕司法改革的谈判难以切实推进,终于造成僵局。

  其次,波兰政府与欧盟之间的较量也是波兰国内政治矛盾的延伸。现任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来自波兰前执政党、现最大在野党公民纲领党,是现执政党的“死对头”。因此在波兰政府与欧盟的交锋之中,不时夹杂着波兰两大政党之间的深刻矛盾,这进一步损害了双方的互信,难以为妥善解决分歧创造良好的环境。

  最后,波兰与欧盟之间的较量是以近年来欧盟内部的“东西方矛盾”日渐积累为背景的。在2004年波兰及其他中东欧国家大批入盟后,政治转轨和经济转型成为压倒性目标,以此换取来自西欧国家的经济补助。但在经历一段时期相处并在欧盟内外矛盾集中爆发以来,东、西欧国家在历史经验和政治文化上的差异开始显露。2015年爆发的难民危机成为这种矛盾的集中体现。以波兰和匈牙利等国为首的中东欧国家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坚决反对欧盟的难民分摊方案和德国的“门户开放”政策,并为此不惜和欧盟对簿公堂。此次司法改革冲突的背后,也充满了欧盟内部“东西方”对峙的意味:正是在法德两国共同表态将支持欧盟对波兰制裁后,欧盟才正式实施。这在波兰和其他中东欧国家眼中,无疑是进一步坐实了“欧盟由大国操弄、西欧国家恃强凌弱”的判断。

  尽管双方已接近“撕破脸”的程度,但在内忧外困的局面下,欧盟也不愿让波兰成为另一个英国;在经济上对欧盟仍有较大依赖的波兰也会本着“斗而不破”的原则和欧盟周旋,因此寻求政治妥协的空间依然存在。而且根据欧盟所引用的《里斯本条约》第七条,要暂定波兰的成员国资格需要全体成员国一致同意,而在政治立场上和波兰接近的匈牙利已经表示将支持波兰。因此尽量寻求政治妥协而避免陷入“举起制裁大棒却无法落下”的尴尬境地,应当是欧盟寻求问题解决的首选方案,否则其权威性和公信力将进一步受损,而且无疑将在已经撕裂的“东西方创口”上撒上一把盐,使其更加难以愈合。

  (来源:海外网,2017年12月25日)

http://www.ciis.org.cn/chinese/2017-12/25/content_401189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