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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欧四国银行核心资本构成引争议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http://www.ftchinese.com | 更新时间:2015-04-08 16:27:00

2015年04月07日 英国《金融时报》 记者 联合报道

    欧盟(EU)正在收集证据,以决定是否应该调查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和意大利政府涉嫌为本国那些用低质资产充当资本的银行提供了非法担保。

    争论的焦点是所谓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这类资产在上述四个南欧国家被视为核心资本,但欧洲央行(ECB)并不认为它是“优质资产”。

    欧盟对这些国家政府为这些资产提供担保的合法性展开的全面调查,将对南欧国家的银行业体系构成严峻挑战,后者仍在艰难试图从欧元区危机中恢复。

    政府退出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支持,将会严重削弱一些银行的缓冲资本,从而有可能对欧洲银行业造成另一波冲击。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当前正在研究其要求成员国提供的信息,以决定是否应该展开正式调查。知情人士称,欧盟成员国与欧盟竞争监管机构正在举行“会谈”。

    监管机构尤其担心希腊,因为希腊政府表示,在该国主要银行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大约占到核心一级资本的30%至40%。欧洲央行去年10月发表的数据显示,整体而言,这四个国家的银行业体系将逾400亿欧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算作其核心资本。

    当银行发生了以后可以抵扣税款的损失时,就产生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巴塞尔协议III》(Basel III)对银行资本的规定,此类资产将逐步不再计算为实际资本。但四个南欧国家的政府已经将这些资产归类为实际资本,因此它们的确仍然计算在内。

    欧盟竞争监管机构之所以注意到该案,是因为其正对怀疑为非法“政府援助”的安排展开调查。在本案中,之所以出现不公平的政府支持问题,则因为如果这四个国家的银行即将破产,四国政府将不得不为其包含扣税的资本提供支持。

    在欧盟委员会要求成员国提供信息之际,欧洲央行正在大力打击各国针对资本规则的种种例外做法。今年2月,欧元区最高银行业监管官员达妮埃莱•努伊(Danièle Nouy)向英国《金融时报》表示,“在资本的定义上,欧洲各国有着太多的选择,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欧洲央行认为将递延所得税资产算作资本存在不足,为了弥补这一点,它表示将要求那些它认为过度依赖此类资本的银行增加缓冲资本,即第二支柱要求。然而,欧盟委员会的权力可能更大。宣布各国政府提供的担保非法将让此类资本失去价值。

    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政府均拒绝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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