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04日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3月20日,欧洲议会、欧盟委员会和代表28个成员国的欧盟理事会宣布,经过长达10余小时的谈判,三方就银行业单一清算机制规则取得一致,使这一被寄予厚望、防止欧元区银行业危机导致整个国家破产的项目尘埃落定,同时也为该机制如期立法生效铺平道路。笔者认为,协议的达成,标志着大规模救助时代的终结,同时,也表明欧洲银行业联盟再下一城,为最终修成正果又迈出了最为关键的一步。
回想2012年,饱受欧债危机困扰的欧洲银行业,并没有因为欧洲一些国家的政坛洗牌而获得喘息机会,而且欧洲银行业举债融资风潮不断减退,银行融资市场出现新一轮资金冻结迹象。欧债危机与银行业危机形成了“死亡螺旋”,进而拖累全球经济的复苏。在这样的当口,建立欧洲银行业联盟以“抱团取暖”,加强欧洲银行业监管以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就成为去年欧元区乃至欧洲“三驾马车”在解决欧债危机问题上需要着力考虑的问题。实际上,从欧债危机开始,欧洲就一直在强调加强金融监管。
2010年9月,欧盟财长会议和欧洲议会先后通过了泛欧金融监管方案,具体内容即成立被媒体称为“超级监管机构”的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和欧洲银行管理局、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欧洲保险和职业年金管理局。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初,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和分别监管银行业、保险业和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的欧盟三大监管机构陆续宣告成立,欧盟计划的泛欧金融监管新体制成形。
2012年6月,欧洲银行管理局临时将欧洲银行的银行资本金标准提高到9%,以促使欧洲银行业“保持资本水平”,逐渐实施《巴塞尔协议III》的有关要求。去年9月,欧洲银行管理局仍然要求欧洲各家银行坚守资本充足率目标,以防其受到欧债危机的过程冲击。尽管如此,从整体来看,监管效果仍不尽如人意。因此,欧盟委员会设想,拟建立一个欧洲银行业联盟。 2012年6月举行的欧盟领导人峰会提出了建立银行业联盟的构想。根据这一构想,银行业联盟主要包括三大组成部分一是授权欧洲央行统一监管欧元区银行,即实施单一监管机制;二是建立一套完善机制来保护欧元区银行储户的存款,即共同存款保险机制;三是建立一只基金对受困银行进行有序破产清算或重组,即银行业单一清算机制。这三大机制共同构成欧洲银行联盟的“三大支柱”。欧盟希望银行业联盟能够成为阻断银行业危机向主权债务危机蔓延扩散的防火墙,并为建立更广泛深化的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打下基础。之后一年多来,欧盟一直在紧锣密鼓地推进银行业联盟建设进程。
2012年9月11日,欧盟执委会公布了由欧洲央行监管欧元区所有银行的计划,并称这项改革措施旨在打破受困银行与重债国政府间的联系,是朝着创建欧洲银行业联盟迈出的第一步。欧盟执委会希望通过赋予欧洲央行监管区内所有银行的权力,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并且随着欧盟经济和货币的基础的增强,为加深成员国间的财政合作奠定基础。
2013年10月15日,欧盟财长会议通过了建立银行业单一监管机制的决议,从而为建立欧洲银行业联盟打下基础。根据单一监管机制决议,欧洲央行和成员国银行监管机构将共同构成欧盟银行业单一监管机制的监管主体,从2014年底起,负责对欧元区成员国和选择参加的非欧元区成员国的银行和信贷机构进行监管。这就意味着欧洲央行将直接监管欧元区最大的130家银行,并同时对全部6000多家银行承担最终责任。12月17日,欧盟部长理事会就共同存款保险机制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欧元区成员国银行向本国存款保险基金缴纳资金,用于偿付破产银行中金额不超过10万欧元账户的全部存款。这部分存款保险基金的规模相当于有关国家银行存款余额的0.8%。一旦欧元区内的银行破产倒闭,共同存款保险机制就必须要按规定在破产7天内偿付储户的存款。
2013年12月20日,欧盟理事会将银行业单一清算机制提交给欧洲议会,希望欧洲议会在2014年5月换届选举之前批准协议。根据欧盟决议,银行业单一清算机制的核心在于,在银行股东与债权人之后,未来问题银行的清算成本将由区域内银行业筹集的清算基金承担,该基金计划在2016年启动,并在此后10年内募得550亿欧元资金。与此同时,欧盟还宣布将成立一个单一清算委员会,在“收到清算建议后24小时内”决定清算银行的工具及程序等,该委员会的成员预计将包括所有清算机制涉及国家的清算当局的代表,而欧盟委员会也有权过问清算委员会的决议。欧盟银行业单一清算机制旨在让银行股东及债权人在银行破产时实行“自救”,而不是像上次欧债危机时那样接受政府“救助”。同样,单一清算机制有助于让资不抵债的银行进行有序破产,让银行业健康的部分继续存活下去。欧盟希望通过银行业单一清算机制来保护欧洲普通储户的利益,尽可能避免用纳税人的钱来救助破产银行。这就意味着今后如欧元区银行倒闭时,将由银行的股东和债权人承担损失,而不是由政府和纳税人埋单。
然而,决议发布后,却引来一波又一波的反对浪潮。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却对此表示不满:“各委员会共有143个决策者进行投票,失败是显然的。”欧盟委员会委员巴尼尔也承认:“清算银行的程序太复杂了,不可能行得通,必须简化。”不仅如此,欧洲议会对欧盟初步决议的意见更大,很快就给欧盟委员会“下达”了一份司法鉴定书,称单一清算委员会的设置违反欧盟宪法。欧洲议会称自己是民选机构,清算银行不经欧洲议会通过,直接由各国官员代表说了算,是“民主的倒退”。而实际上,欧洲议会真正的对头是德国,正是德国财长朔伊布勒极力主张清算机制的运行将在成员国协商的层面上完成,而非上交至欧盟。这很好理解,德国势必是清算基金的出资大国,自然想保留对“钱怎么花”的发言权甚至决定权。当下方案甚至已经是德国政府顶着国内民意几番妥协的结果,要知道,在2013年7月,出于对本国银行业的保护,朔伊布勒曾斩钉截铁地反对欧盟对银行业筹建清算基金的构想。
如今,无论如何反对或不满,该是谈判有个结果的时候了。谈判三方经过艰难讨论,结果却出人意料的好。其核心内容是,为帮助纳税人从救助问题银行的负担中解脱出来,将成立总额约550亿欧元约合760亿美元的专项救助基金。该基金由参与该解决机制的银行缴纳,通过8年筹集,比之前预置的10年期限缩短2年。而且国家层面基金融合的速度也将比之前的计划大大加快,头一年共享40%,第二年再共享20%。根据程序,欧洲议会在4月份将对银行业单一清算机制立法进行投票,预计该机制将于2015年1月份生效,待银行复苏与清算机制细化,该机制在2016年1月能真正发挥“自救”功能。欧盟领导人对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建设进度表示满意。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表示,欧盟理事会通过单一清算基金决议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突破。这充分表明欧盟即使在政治敏感的复杂问题上也能迅速达成共识。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指出,单一清算机制协议是迈向银行业联盟的关键一步。
作者: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