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9日 来源:人民日报
欧盟财长会和欧洲议会日前分别就欧元区银行单一清算机制达成一致。这是就欧元区单一监管机制达成协议后,欧盟朝建立银行业联盟方向迈进的又一成果。
从积极的层面看,此次欧盟财长主要就单一清算机制的主导机构和资金来源这两个核心问题达成了基本共识。欧盟委员会将建立一个专门委员会来负责单一清算机制,并将其纳入欧盟委员会的机构框架之内。未来10年,单一清算机制成员国将设立一个由银行业提供的清算基金,由专门委员会管理共计550亿欧元的基金。欧元区集团主席、荷兰财长戴尔布鲁姆认为,这是构建银行业联盟的最后一块砖,让银行业为自己的风险和亏损负责,是一种处理银行业问题的健康方式。
上述共识只是为欧盟各利益相关方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讨论框架,并没有得到广泛认同。在对问题银行的清算职能、也就是清算机制的主导权问题上,欧洲内部仍然分歧严重。拥有立法提案权的欧盟委员会提议将执行清算的职能赋予欧委会,只有欧洲央行才有权提出关闭某家银行。这一建议得到了欧洲央行和欧洲议会的支持,却遭到了以德国为首的部分欧盟成员国的反对。理由是,根据现有欧盟条约,欧委会不能拥有这样的权力。
欧盟各方在单一清算机制上表现出来的分歧和矛盾非常复杂。其中既有欧盟成员国关于银行救助成本补偿负担的博弈,也有欧盟的“超主权”同欧盟各成员国主权之间的博弈。部分欧盟成员国不希望欧盟委员会掌握本国银行的生杀大权,而是希望通过各国协商的分权形式来处理问题。具体地说,德国虽然在单一清算机构归属于欧盟委员会的问题上作出了让步,但却在单一清算委员会里加入各成员国的代表,使清算委员会的决策在很大程度上仍受制于成员国,决策效率受到抑制。根据《金融时报》的推算:在这样的机制下,如对一家行将关闭的银行进行清算,将有9家机构、126人参与。这种冗杂的处理方式,受到了欧洲议会议长舒尔茨的讥讽:就像“一个急诊病人去看病,结果却需要医院董事会决定是否救治”。
此外,单一清算机制尚存很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欧盟成员国在资金来源分配上十分对立,资金筹集是一大难题,过渡期内各成员国清算机构整合为统一清算基金的具体方式和路径也不清晰。因此,欧盟要在本届欧洲议会于今年5月解散之前就这一机制建设形成正式的法规文件,挑战可谓巨大。这需要欧洲人进一步发挥妥协和创造精神,才能如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所期待的,将字面上的单一清算机制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