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正式形成金融监管新体制
人民网马德里
在2日发表的一份声明中,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和服务的委员米歇尔·巴尼耶表示,“欧盟正在从国际金融危机中吸取教训,新的监管体制不仅有控制塔,而且还有雷达。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让欧盟及时、有效并且协调有序地应对”。
欧盟财长会议和欧洲议会在去年9月先后通过了泛欧金融监管方案,具体内容即是成立被媒体称为“超级监管机构”的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和欧洲银行管理局、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欧洲保险和职业年金管理局。其中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由欧盟各国央行行长组成,其职能是对欧洲整体的金融稳定状况进行评估。而刚刚成立的三大监管机构一方面从泛欧层面对不同行业进行监管,保证欧盟相关金融规定得到执行,另一方面则为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技术上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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