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政党作为一个公共政治组织从事政治运作活动,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方可行事。从西方政党发展历程来看,大多数西方资产阶级政党都是白手起家,依靠自筹资金完成前期的政治资源积累,在进入国家政治体系运作之后,国家才开始对政党进行有效资助。从西方政党的整体发展可以看出,国家资金充足的保障,有助于政党在政党政治运行中体现作为选民与政府之间中介桥梁的特性。而当国家资金支持乏力时,各政党为了实现政治目标,赢得大选,必须自行解决或者利用国家完成政治运作资金的积累,这就成为了西方政党实现政治参与的重要政治课题。
英国工党政治资金筹措的基本机制
早在1883年,英国就开始限定选区候选人的竞选经费,这一规则延续至今。根据“2000年政党、选举和全民公决法案”规定,在英国议会选举中,一个注册政党的一位候选人的竞选经费是3万英镑,整个英格兰限额是81万英镑。在欧洲议会选举中,一位赢得选举的欧盟议员的竞选经费限额是4.5万英镑。但是,英国对各政党中央组织的竞选经费并没有作出任何限制。因此,这部分政治资金急剧膨胀,造成了政党政治资金入不敷出的困局。在1975年,英国议会就开始对反对党提供少量资金资助,史称“短缺经费”,目的是为了让反对党进行相关政治研究并承担相应的影子内阁角色,但这笔经费并不是全额支付的,它是根据各反对党在议会中所得席位和赢得的选票来进行计算拨款的。
英国工党作为英国政坛的主要党派,在此方面深受现行政党政治资金制度的困扰,为消解党内政治资金的压力,工党依据现行制度的规定,创建了一套符合自身的政治资金筹措机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自身政治资金压力。而筹措政治资金基本运作机制发展,首要任务就是发展党员。
英国工党现有大约20万名党员,是由集体会员和个人党员两部分组成。集体会员主要由工会和合作协会、社会主义协会等其他附属组织组成。个人党员组成为支部,在一个选区内的各支部集体构成选区工党。每个附属工会将按每名会员3英镑支付附属费,按一定比例拨给党的全国选举基金。而每个附属社会主义协会或其他组织则按每人1.25英镑支付附属费,在这部分附属费中,10%拨给全国竞选基金。对于个体党员而言,他们每年要支付36英镑党费,经济困难者可减免到12英镑。而工会和附属组织的会员每年则支付12英镑党费。党的当选官员,每年需支付60英镑党费。19岁以下的新党员或工党学生党员,每年只支付1英镑党费。所有这些党费均按比例分别拨给工党选区、中央和竞选基金。
英国工党政治运作的商业特征
英国工党政治的商业运作,依托工党年会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工党年会常年红火、花样翻新、人气陡增,不仅在于例行正式大会上有众多政治明星参与,更多的在于它有一个正式会议之外的特殊的外围会议。在年会外围会议上,众多利益集团与政治代言个体之间的交往,能够“事半功倍”地完成政治利益交换。会上,政治代言方和代言人双方无须太多顾忌,就能获取充分的政治利润、博取到相应的政治关注度,达成政治利益投资和政治利益索取的“双赢”。
由于外围分会场政治资源集中,各利益集团可将早已准备好的议题与工党政治代言人进行商讨、现场进行政治游说,从而以此对未来工党政府政策施政进行先期影响,即使工党不执政也可通过这些代言人,对其他党派的施政进行有利于自身的意见引导。在布莱尔领导时期,工党极力表示出对各大公司的积极态度,不再羞于接受大公司可观的资金,也不再在乎这种亲近的关系可能会导致人们的批评,堂而皇之地接受政治现金捐助。而所有的举措,都促使工党年会外围会议上商业活动增加,达到了大幅增加工党的商业政治资金收入的目的。
20世纪90年代工党边缘会议的快速发展,促成了年会会议初级论坛的形成,相关政策利益团体在这里相互沟通与协商。大选前的论坛会议最具吸引力,各色利益集团可通过同在职的或即将赢得权力的议员接触,影响政治代言人,进而形成对未来政策制定的影响力。由于这种权力的诱惑,各类利益组织加大了对边缘会议的参加力度。但是,以纯粹市场运作机制参与政治行为运作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有效,倘若有人认为所有参与者都可以平等地进入决策者圈子,那么必然会导致对资源分配不平等结果的失望。当时英国流行的观点认为,必须出席政党年会,因为那里是政治的中心,所有利益相关者和需求者都在那里,也就意味着更多的政治现金资源在那里。为此,1995年工党年会准备了118个摊位,1996年123个,1997年148个,1998年145个,2000年188个,2002年190个,2012年工党则准备了200个摊位。不论是私人、非营利性组织还是利益集团,为了确保在这些外围会议中保持持续的政治影响力,必然会加大会议的投入力度。20世纪90年代的会议约有6000人参加,而2012年工党年会约有11000人参加,并举办了500项外围活动。
总体看来,在现有英国政党资金制度中,政党政治资金主要依靠个人和法人的捐款、政党自身的商业运作进行收集,以及国家少量资助,但这些资金都受到国家有力的监管,违反者要受到法律处罚。围绕选举的政党资金问题,英国选举法列举出69项政党触犯法律的罪名,均遵循简易程序定罪原则。在“走向复兴:2011—2016年全国政府计划”中,工党提出对英国政党政治资金制度问题改革建议。工党认为要限制所有选举的资金,包括地方、欧盟、全国选举以及宪法公决,并且提出要对政党和候选人的政治捐款设定限度,分别为2500英镑和1000英镑。对政党捐款累计超过1500英镑,对候选人捐款累计超过600英镑就需公开。工党还提出要引进法律和宪法规定,禁止法人向政党捐款。
综上,英国政党资金运作模式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自筹资金;二是国家拨款资助;三是兼具前两种模式,即一部分自筹、另一部分依靠国家资助。从实际政治运作效果来看,依靠自筹资金为主的政党政治运作,优点是贴近选民和选民之间政治关系融洽,在大选时容易赢得选民的支持;弊端是政党政治运作极易出现商业化倾向,政党政治目标容易受到商业利益集团干扰。而依靠国家资助的政党政治运作,优点是有充足的政治运作经费,可以相对自主地展开政治活动;弊端是容易脱离选民,极易养成官僚主义作风。工党认为,在目前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要大大提升国家对政党资助恐怕还为时过早,但从总体上限制竞选经费正当其时。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课题“共产党与社民党关系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编译局)
http://www.qstheory.cn/international/2014-07/31/c_11118798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