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研究系学生笔谈:我心目中的欧盟

    赵佳美:向联盟国家发展的国家联盟

    迄今为止,欧盟(European Union EU)作为全球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典范,其发展历程为国家间合作与多层次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经验。欧盟的一体化进程带动了其成员国开始从民族国家向准联邦制国家的一个制度转变。与其他的地区性组织不同(比如说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已经具有了超国家性质的特征:在特定的条件下,尽管与一些成员国的意愿相违背,欧盟仍旧能够有权利代表所有成员国参与国际谈判,并就某领域做出决策。

    在欧盟的发展过程中,其成员国数量的扩大和一体化程度的深化总是与危机联系在一起。比如说,欧洲一体化启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为了在战后把德国融入欧洲的经济、社会体系当中,同时消除德国对欧洲与世界的和平造成威胁的可能性;“单一欧洲法令”是为了应对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出现的所谓“欧盟硬化症”问题;面对尼斯条约之后欧盟发展的停滞以及宪法条约的失败,欧盟出台了《里斯本条约》,包括了后来宪法公约当中最重要的部分,后来获得批准并开始实施; 2004-2007年间,成员国扩大当中出现的制度繁复问题也在《里斯本条约》中得到了解释;2007-2009年间欧盟的共同能源政策停滞不前,欧盟的地位和能力因此受到质疑,而气候变化议题的提出又为欧盟提供了了新的舞台,能源安全也重新成为关注的焦点。总之,欧洲一体化的过程始终不乏各种各样的危机与困境,正是在这样一个复杂艰难的进程中,欧洲一体化的规模与程度得到了不断地扩大与深化。欧洲一体化就是在解决问题中磕磕绊绊的向前发展。尽管有时候是走两步退一步,但是欧盟总是在不断地尝试——比如说在法国和荷兰投了宪法条约的否决票之后,欧盟仍然能找到机会达成一致。在已有的制度框架下,许多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与规则,并反过来对成员国的决策产生影响。政府间主义已经不能够解释为什么成员国愿意把一部分主权集中到欧盟的层次这样的现象。而新功能主义则在这个问题上给出了一些可供参考的视角。欧洲一体化进程好像是一辆开始转动的自行车,遇到问题了只有加速或者减速,甚至可以绕道或者原地转圈,但是却不能停下来,因为它的损失是没有哪一个欧盟成员国能够承担的。欧盟到底是什么,从其外部看来,它还是一个新制度的形成过程,而最终的答案,要在其不断完善之后,欧盟自身呈现给世界一个答案。

    (作者系2009级欧洲政治方向博士生)

    屈潇影:欧盟何以扩大——简析欧盟的权力基础

    约瑟夫•奈教授认为,完整的权力概念包括权力行为和权力资源,软权力与强制、命令式的硬权力不同,它是一种主要依靠非强制手段来达到自己目的的一种权力。权力资源是权力行为的基础,他将权力资源分为两大类:经济和军事力量,属于有形资源,通常是硬权力发挥作用的基础;文化、意识形态、政治价值观、制度和政策等,属于无形资源,通常是软权力行为的基础。中国学者习惯将有形与无形权力资源,分别称之为物质与非物质的权力资源。

    那么,欧盟为何能够从弱到强,不断扩大,其权力基础何在?

    欧盟的多次和平扩大,说明欧盟的权力资源发挥了吸引相关国家申请加入的作用。申请国按照欧盟的意图进行改革并依照欧盟的规则行事,这说明欧盟的权力行为得到了实现。欧洲领导人将其它国家加入欧盟的强烈意愿看作是欧洲软权力的象征。但是如果将此仅仅解读是欧盟无形的、非物质资源吸引的话,连软权力概念的发明者——约瑟夫•奈教授都持怀疑态度。对于欧洲国家申请加入欧盟这一现象,到底是市场准入的经济诱惑,还是欧洲成功的经济与政治制度的吸引,他以土耳其申请入盟为例认为,这里可能既有硬权力资源的利诱,又有欧洲人权与经济自由榜样的吸引。

    欧盟的第一次扩大和欧盟1995年的扩大,都显示出欧盟以经济资源为代表的物质性资源优势的吸引力。在这两批申请国中,无论是英国还是北欧国家,它们都拥有欧盟所要求的西方的价值观、民主制度和政策。这些国家自愿加入欧盟,不是为了改变自己国家的民主制度,而是为了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将这两次扩大解释为欧盟民主制度的吸引,则是有背历史事实的。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在加入欧盟前,不仅经济落后而且其独裁政权也构成了加入障碍。这三个国家申请加入欧盟,不仅看重欧盟的经济资源而且还想借助欧盟巩固自己建立不久的民主制度。而欧盟东扩,最集中地显示出欧盟在物质和非物质资源两个方面的权力优势。由于中东欧国家的经济长期落后,这些国家在战后所采用的各项制度与政策没有从根本上改善这个局面,也没有满足这些国家对提高国际地位等政治利益的追求,因此欧盟的制度资源和经济资源对这些国家均产生了强烈吸引,这也是欧盟对这些国家发号施令的权力基础。

    通过对欧盟扩大的分析,笔者认为欧盟权力的基础,即来源于有形的、物质资源也来源于无形的、非物质资源,欧盟的成功得益于对这两种资源的精明利用。

    (作者系2008级欧洲政治方向博士生)

    吴大新:管窥欧盟对待“规则”的原则

    作为“经济上的巨人、政治上的矮子和军事上的侏儒”,欧盟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其经济上的优势地位,通过规则输出这种“软力量”。然而,当它不得不遵守他人的规则时,它的行为常常表现出一种罗伯特•吉尔平所称的“以国家为中心的现实主义”,即国家依旧是国际事务中的主要行为者,不存在比这些享有主权的政治单位更高的权威。

    在欧盟的第一支柱下,欧盟的政策目标主要通过规则的强制性输出来实现。比如通过我们熟知的政策工具,如成员国资格、贸易和援助政策、人权政策、发展和联系政策等。通过附加严格的条件,欧盟的“规则”得以输出到目标国家。

    不过,当面临遵守他人制定的规则时,欧盟随即奉行选择性输入的原则。仅以欧盟对待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为例。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欧洲共同体第1606/2002号条例》中,欧盟表达了如下观点:“为了促进内部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上市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告时,必须采用单一的高质量国际会计准则。共同体内在金融市场融资的公司所采用的财务报告准则,应当是国际上所接受的、真正的全球准则。”“委员会建议……欧共体所有的上市公司至迟于2005年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告。”“国际会计准则由国际会计委员会发布……这些准则如果能够保证共同体内的财务报告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就应通过立法程序要求共同体内的上市公司予以遵循。”“委员会应当避免导致在国际市场上运作的欧洲公司处于竞争劣势……”“只有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符合欧洲的公共利益。”

    由于在共同市场内让所有企业采用同一会计标准将会产生的巨大成本(当然要涉及各国公司法、税法等的协调),因此,欧盟并没有要求所有公司(上市和非上市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时采纳国际会计准则,而只是要求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采纳国际会计准则。换言之,只有作为“集团”这一会计主体的上市公司才有必要遵循国际会计准则,而母公司和子公司作为单独的会计主体则无需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时额外费时费力了。

    由此不难看出,欧盟对遵守他人规则的态度是谨慎的。欧盟无意全面承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权威,而是非常务实地进行了有选择性的制度输入。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似乎可以说,第一支柱下的欧盟更像是一个国家。

    (作者系2010级欧洲经济方向博士生)

    李鹏:角色缤纷而功能多彩的欧盟

    欧盟很遥远,但有时又如此贴近我们的生活。欧盟的遥远,远在与中国相隔万里的空间距离,远在和中国民众有着完全不同的历史与文化背景;欧盟又是如此贴近,近在我们柴米油盐的价格波动,近在包里孔方兄的升值或缩水。

    欧盟很强大,但又很渺小。强大之处在于,SEA像极了秦始皇统一中国度量衡,强大在于Erasmus的决心和对全球学子的感召力;渺小在于欧盟没有军事力量去巩固“政权”,渺小在于预算甚至不能和绝大多数的成员国相提并论。

    欧盟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又是一个很清晰的蓝图。欧盟模糊,模糊在于欧盟是个什么,新的主权国家,超国家组织还是平行于UN的国际组织?模糊在于什么是欧盟认同,谁能代表欧盟,法兰西,不列颠,还是德意志?清晰在于,全球一体让位于区域一体,一体化的后来践行者无不以欧盟为标杆,清晰在于,它为历史纠纷的化解、为现实社会的冲突提供了指引。

    欧盟很奢侈,但又很节约,奢侈在于,议员在Strasbourg和Brussels 的往来穿梭,奢侈在于每一个文件的23种官方语言;节约在于,欧盟是全球气候治理和碳排放控制的领军者,节约在于欧盟对各项目基金的跟踪审查。

    欧盟很高贵,但又很平易近人。欧盟的高贵在于,一个超国家和政府间合作的混杂组织和主权国家可以进行平等对话,高贵在于欧盟在国际事务微弱但有力的对外共同政策;欧盟的平易近人,在于欧盟绝大多数会议对民众敞开的大门,在于欧盟日展览时,欧盟官员的耐心讲解。

    欧盟就是这样,角色缤纷,功能多彩,让我们一起去探索……

    (作者系2010级欧洲经济方向硕士研究生)

    喻帅:欧盟的发展经验给中国的启示

    欧盟作为当今世界的重要一极,在广泛的全球事务中都有着重要影响,我心目中的欧盟是一个成熟的发达经济体和工业革命的起源地,它有着很多独特的气质和特点,它经济高度发达、政治民主、社会保障制度非常完善,相对比中国,它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当然,欧盟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最近的欧债危机始终乌云笼罩,显示出欧元区的困境,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然后吸取经验教训。

    从欧元区的经济总量上来看,欧盟毫无疑问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欧盟内大多数成员国的人均GDP也非常高。值得注意的是,从第一次工业革命至今,欧盟已经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居民的生活水平也相当高,但是与此同时,欧盟的生活环境却并没有因为经济高度发达而受到破坏,在经济高速发展之后,自然环境仍然可以保持得很好,这给中国留下了深刻的启发。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科学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但是结果却并不理想,这样做的后果可想而知,由于人们一再的向大自然攫取资源,在不久的将来,这片土地是否还适宜人们生活和生存?片面强调满足当代人生活需求,而不顾一切的破坏自然环境的事例在中国比比皆是,竭泽而渔的道理人们都懂,但是需要切实的付诸实践!欧盟在环境治理方面有着很多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需要时刻注意保护生态环境。

    欧盟在二战后着力建立、发展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保险体系,这为欧盟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极大的保障作用,中国在这方面也需要学习和借鉴。中国“十二五”规划中的最大亮点是国家重视并对民生加大了投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问题都会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而慢慢得到解决。欧盟虽然建立了极为优越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这也导致了欧洲经济发展的后发力量的不足,人们变得比较“懒惰”了,希腊债务危机的出现也提醒着人们思考如何建立适宜的、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

    欧洲作为最先完成工业化的地区,在很多方面都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但是探索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道路才是最重要的,中国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道路是曲折的,但是前途是光明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定可以早日实现!

    (作者系2008级欧洲经济方向硕士研究生)

    何乐:欧盟的图强阳谋——“欧洲标准”

    自欧盟(欧共体)诞生之初,便有着恢复欧洲国家往日雄心的目标,即使身处两霸争夺的最前锋,复兴、重振往日世界影响力,仍缠绕着欧洲人的心间。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两极格局的解体,与其他蛰伏于两霸统治下的新生政治经济力量实体,一起迎来了实践梦想的绝佳机会。

    但与其他新生竞争体自身存在发展困境不同的是,欧盟作为一个新型政治实体,面临的是如何整合已有实力并用最小的代价赢得共同目标的实现。欧盟建立在真正意义上的契约合作基础上,参与契约的各方让渡的是部分主权,因此,权利与责任的分配,必须符合成员国的双重身份。根据社会惰化原理,当群体参与者人数越多时,单个参与者在群体中被评价焦虑降低,因此行为责任意识下降,更倾向于减少自己的责任,导致个人行为动力相应降低,并连带集体行动效率弱化。渴望强大的欧盟,在两极格局解体后,急速地扩大,新老成员利益与责任分配难以调剂,在短期内很难达到理想化的磨合程度,再加上成员国角色的双重性,使得欧盟缺乏民族主义号召下的民族国家不惜代价的发展的前提条件。于是,欧盟急需寻求一条与以往民族国家图强有所区别的道路。

    通过对欧盟近十年行为的分析,笔者认为,“欧洲标准”的推行成为欧盟最为推崇的图强之道。“欧洲标准”涉及面极广。从政治方面看,早在1993年便推出的《哥本哈根标准》(Copenhagen criteria),通过对申请加入欧盟的国家设置从经济、政治、社会等入盟标准,轻松地将附着的欧盟利益的“欧洲标准”复制于周边各国。从经济方面看,“欧盟标准”绝不是欧洲人对自身品质生活的高要求的自然反应。通过“标准”,不仅能够达到在不违反WTO关于禁止设立贸易壁垒条款同时,明以“标准”之名,暗行贸易保护之实,更高明在,通过“标准”出口,使得成为国际规范,大开他国市场之门,其影响力远超过欧盟的贸易伙伴、周边国家的范围,以致其他国家也会“自动调整”以求融入所谓的“世界发展潮流”。而新近,关于环保等人文社会治理的领域,欧盟更是充当了先锋,通过率先制定相关“标准”,不仅占据了道德制高点,且在经济和政治上受益极大。仅从欧盟极力推行的“碳关税”在航空界的试水,欧盟的预计税收收益与潜在航空市场垄断收益,就使得各国面对欧盟的“阳谋”时,难以实施有效的制约措施。

    选择“欧盟标准”作为图强之道,欧盟有先天的优势,是其他经济政治体难以企及的。首先,欧盟有强大的实力为保证。欧盟不但是世界第一大经济实体,其人文精神、科学技术,都在世界享有难以撼动的地位。“标准”制定是以欧洲先进的科技和理念为基点,其本不具有普及性,但是欧盟具有巨大的高额消费能力和完善法制保护的市场,这一点比之市场更大但消费能力和法制建设有待发展的中国市场,更具吸引力。于是,“标准”输出的接收方,有的自愿,有的讨价还价,更有的则在潜移默化之中接受,使欧盟不带有“强行”之恶名。其次,世界“标准”领域的真空现状。前文提到,欧盟的图强寄希望于最小的代价,于是,在突破点的选择上,一定范围内的敌手越少越理想。在“标准”领域,除了美国能与欧盟在科学和人文领域互别苗头,世界其他国家很难凭借自己的实力打破其“标准”制定的上限。而后发追赶的国家则会遭遇“标准”普及化的垄断现状。如2011年6月23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 JTC1/SC6年全会及工作组会议拒绝中方专家入场,严重干扰了中国WAPI国际标准进程。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欧盟标准”的制定和推行背后,是以整套欧盟法及其机构作为最为有力的保障。“欧盟标准”的制定,是在欧盟法清楚授权下由各机构分工制定、审议、通过的,不仅能有效减缓欧盟内部的发对声音,实现内部统一,更使“标准”合法化,成为法律性规范强制推行。更重要的是,“标准”输出,使得接收方交涉成本增加。由于欧盟法授权的各机构都是“标准”认定通过的机构,接受方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意见的交换和制定推行后的申诉,都很难确立交涉主体,更别说维护自身的权益。

    “欧盟标准”是欧盟图强之道,但不是唯一之法。本次由欧盟国家挑头,北约对利比亚的空袭很好地说明,欧盟图强是刚柔并济的,其发动军事行动可能性不能忽视。但必须承认的是,欧盟成员国在本次军事行动中的贡献是有限的,绝不同于美国主导的全面战争,更不可能效仿民族国家对抗侵略的举全国之力的行为,社会惰性行为模式得到了验证。因此“欧洲标准”等一系列符合欧盟图强之路因素的决策,必将成为欧盟在世界格局大变革中的有力武器。

    (作者系2010级欧盟法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

    洪晖:从欧洲福利国家改革谈欧元区前景

    近一段时间以来关于欧洲最热门的话题非欧债危机莫属。事实上,从惠誉2009年12月8日将希腊信贷评级由A-下调至BBB+以来,国际评级机构多次下调欧洲国家的主权债务评级,尽管欧盟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推出了多项纾困计划和救助机制,但最终的结果依然是摆脱不了危机的噩梦。在欧洲债务问题的前景方面许多经济学家和媒体都持悲观的态度,认为无论欧盟怎样拖延时间,希腊最终还是摆脱不了债务重组的结局,而最终的结局要么是欧盟“要么继续前进,建立一个更紧密的联盟,要么倒退,至少部分解体”(马丁沃尔夫《金融时报》2011年6月2日)。

    在分析此次欧债危机的原因时,除了欧元区最初设计时遗留的体制性缺陷——分散财政与统一货币的二元矛盾,以及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方面存在的弊病外,许多人指出南欧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自身也存在着不可持续性。如果我们从更高层次的欧洲层面上分析,实际上多数欧洲国家都存在着福利国家政策改革的问题。实际上作为现代福利国家的发源地,欧洲许多国家都在二次大战后建立了以高福利为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家庭补助、医疗、教育、住房、失业救济、养老保险等各类福利制度。在经历了经济增长的黄金三十年后,这种依托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高税收所提供资金建立起来的福利制度逐渐成为欧洲国家的负担。尤其是金融危机后,随着各国财政为了刺激经济增长不断加大投入,导致债务水平急剧攀升,形成恶性循环。加上经济增长长期缺乏竞争力,财政偿付能力的下降使一些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不堪重负。因此可以说此次债务危机反映的更深层次问题是以财政盈余为基础建立的老欧洲福利国家模式不再适应全球化背景下的经济发展方式。

    虽然西欧国家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已开始了福利国家的制度改革,但由于一体化进程的制约以及成员国社会条件的差异,在欧盟层面上一直未能达成统一的社会政策。而随着20世纪90年代“开放式协调”方式的提出,成员国在自愿的基础上找到了一种多层互动的解决社会政策决策问题的方法,为欧盟未来社会福利政策的改革指出了一条有效的解决途径。应该说欧洲一体化的过程一直是充满着坎坷与艰辛,欧洲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曾经遇到过多次阻碍和挫折,但每一次重大失败的后来都是更高一层台阶的迈进,比如上个世纪80年代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以及后来的经货联盟,再到欧洲宪法条约的修改通过。回到欧洲债务危机的问题上来看,多数欧洲以外尤其是美国的经济学家看到的更多是欧洲制度设计方面的固有缺陷,但他们没有看到的是欧洲人在制度创新上表现出来的智慧,没有看到欧洲人建设统一欧洲的决心。而这才是一直推进欧洲建设不断向前的动力来源。

    (作者系2009级欧洲经济方向博士生)

    张海洋:人权理想主义者的另一种面相——从欧盟人权外交的起源谈起

    冷战结束以来的三十年,人权是欧盟外交领域频繁出现的议题之一,无论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中的隔空呐喊,洛美贸易协定中的人权条款,还是在北非炮声隆隆的人道主义干涉,欧盟总是试图向世界展现一个理想主义的人权捍卫者的形象。尽管殖民时代的欧洲在世界的几乎所有大陆都欠下了累累人权血债,这并不妨碍现代欧洲人为自己的人权观和人权外交加上种种光环。希腊罗马时期的基本公民权概念,基督教伦理中的人性关怀,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尤其是二战后欧洲对纳粹侵犯人权的国家暴行的反思,以及欧洲社会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的人权运动,这些历史脉络很容易给人留下这样一种印象,欧盟在国际场合高调倡导人权,与其重视人权的历史传统和人民自下而上的人权呼声密不可分。

    事实是否如此呢?用一个简单的“是”或’不是”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如果选择性搜寻、回顾欧洲历史,中世纪封建王国的酷刑、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断头台和殖民时代的欧洲列强的罪行,都是明显的反例。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承认欧洲确实有伊拉斯谟,有人权公约,在现代欧盟境内还有比较完善的人权保障制度。历史呈现的真相总是多面的,简单的判断往往导向简化论。对于学界,尤其是中国的学界,这个问题的关键指向,实际上在于如何理解欧盟现在的人权政策,尤其是欧盟推行这一政策的动机。不可否认,无论历史渊源如何,现今的欧盟对其境内民众的人权是比较重视的,这种重视已经上升到了一种“政治正确性”的高度,无论哪个党派,哪种政治势力,都不敢越雷池一步。但有趣是,现在这种“政治正确性”蕴含的人权保护责任,早已越过了欧盟边界,成为一种国际社会中的强势话语,为越来越频繁的人道主义干涉铺平了道路。

    人权保护责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的边界究竟在哪里,这涉及到人权和主权的关系问题,是法学界讨论的问题,对于国关学界,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针对第三国的所谓“人权保护”的发生学,换言之,也就是欧盟为什么要推动人权政策的外部化,这种变化究竟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从时间序列上看,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欧洲人权公约》签订于1950年,但在欧洲国家在对外政策中体现出人权关注,却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其标志性事件如1975后欧安会框架内西欧集团与苏东集团就人权问题的谈判,以及1977年的乌干达准则中将人权与经贸联系挂钩倾向的出现。如果说欧洲对二战时纳粹暴行的反思和战后西欧各国人权社会运动的发展,是《欧洲人权公约》的重要社会基础,那么为什么在其后的多年,尤其是在战后非殖民化运动风起云涌的时期,欧洲国家对于人权的关切没有外部化到其他国家。直到《欧洲人权公约》诞生20多年后,这种人权关切才在欧洲对外政策中得以体现呢?

    20世纪七十年代,欧洲发生了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一是”欧洲政治合作机制”(European Political Cooperation)的发展,二是《赫尔辛基最后协定》的签署。而欧共体(欧盟的前身)共同的对外人权政策也大致是在这个时期前后开始产生和发展的。简要的说,欧共体开始在对外政策中体现出人权关注,与冷战格局下的东西对峙密切相关。某种意义上,欧共体对外人权政策是20世纪70、80年代冷战格局下西欧集团争取独立声音,对抗东方社会主义集团的一个重要筹码。1975年赫尔辛基最后协定签订后,欧洲的安全战略格局得到了稳定,但这种以美苏硬实力相对均衡为基础的稳定下,西欧在政治角力中仍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危险。当时的欧共体九国凭借赫尔辛基最后协定中的人权条款,紧密的团结起来,就人权议题向苏东集团发难,这不但有利于西欧外交力量的整合,也让欧共体在硬实力处于弱势的情况下在美苏霸权的夹缝中展现出了独立性。

    另一方面,欧共体对外政策中逐渐展现出的人权向度,也是20世纪70年代来欧洲政治合作(European Political Cooperation)不断发展的副产品之一。为了推动政治合作,欧共体成员国需要在对外政策上的进行整合,在世界舞台上展现出其独特的自我定位。在多样化的成员国中间建构起一个统一的欧洲认同并作为对外政策的基础并非一日之功,但对欧共体成员国而言,二战时纳粹人权暴行的集体记忆和战后西欧各国人权社会运动的发展,却是各国共享的思想和社会精神,这可说是构建统一的对外政策认同最便利的素材。1973年的《哥本哈根》宣言中,欧共体成员国就首次明确提出了其对外事务中的责任和定位:成员国将坚决捍卫民主。法制,社会正义和人权,此后1986生效的《单一欧洲法令》启动欧洲共同体政治合作进程,并将促进民主和人权列入目标,推动人权第一次取得宪政性法源依据。而此后欧洲议会又发布了多个有关欧洲政治合作框架下人权实践的年度备忘录,这些备忘录表明,为了起草有关人权问题的年度报告,欧共体成员国的驻外大使馆已经开始监控所在当地国的人权信息,而人权问题也开始成为欧洲政治合作框架下地区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议程之一。到1987年,欧洲政治合作框架下的人权工作小组正式成立,负责发展欧洲政治合作框架下的人权政策,并协调欧共体成员国的人权信息沟通和合作。同时,欧共体不断在各个国际场合利用人权议题展现其团结一致的面貌,并试图把人权议题作为工具,对特定的对象国施加影响。举例而言,比如,在1989年8月到1990年4月期间,欧共体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一直就所谓“中国人权问题”说三道四,但随后海湾危机爆发,其后召开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中,欧共体对所谓“中国人权问题“却只字未提。按照一些西方学者的解释,欧洲在针对伊拉克的问题上需要中国的支持。对一些长期高举所谓人权旗帜的国家而言,仅仅一年的时间里,其姿态就从高调迅速转为沉寂,虽然让人匪夷所思,却也深刻的体现了西方式“人权问题”的政治化色彩。

    某种意义上,对于欧洲很多政客而言,欧洲语境下的人权问题,已经成为了共同外交的试炼场和政治博弈的筹码。从这个角度看,欧洲对外人权政策的产生和发展,虽然与欧洲传统的人权思想和人权社会运动不无关系,但其真正在政治层面的实体化,却离不开冷战角力,欧洲联合的现实需要,以及国际舞台中的利益博弈这些带有浓厚现实主义色彩的政治背景。我们无法否认欧洲式的人权理想对这个世界可能的启示,但若理想的诞生本来就掺杂了现实利益的考量,理想者的动机是否需要重新评价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作者系2010级欧洲国际关系方向博士生)

    何明明:关于欧盟一体化进程的思考

    欧洲联盟的前身是“欧洲共同体”。至2010年6月止欧盟共有27个成员国,人口5亿,GDP16.106万亿美元。欧盟27国国内生产总值和对外贸易总额均超过美、日。它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经济贸易集团。

    欧盟的一体化进程迄今为止共经历了煤钢联营、经济共同体、统一大市场、经济货币联盟四个发展阶段。1951年4月18日,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巴黎签署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2年7月,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宣告成立。1958年1月,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宣告成立。1965年4月8日,上述6国在布鲁塞尔达成协议,将以上三个共同体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1991年12月,为了推动欧洲一体化建设,欧共体政府间会议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签订了旨在使欧洲一体化向纵深发展和成立政治及经济货币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1993年11月1日,该条约获得所有成员国批准并生效,欧洲联盟正式成立。

    欧盟一体化进程,是以建立关税同盟为起点,进而发展为统一大市场、经济货币联盟,并正向政治联盟发展。

    关税同盟:欧盟于1968年7月1日实现了关税同盟,完成了罗马条约赋予的取消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限制、取消内部关税及统一各国对外关税税率的使命,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半建成关税同盟。虽然欧盟成员国之间取消了所有关税,建立了统一的共同海关税则,但成员国之间的海关手续和许多无形的壁垒仍阻碍商品的自由流通欧盟于1994年1月1日颁布了新的海关法。新海关法简化了海关程序和手续,统一了海关规则。

    统一大市场:1986年2月欧洲理事会签署了法律性的《欧洲单一文件》,文件对《罗马条约》进行了第一次重要修改,以“有效多数”取代“一致同意”的决策条件,从而有助于欧共体部长理事会和委员会更有效地开展内部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欧洲一体化文件”于1987年7月1日生效。经过几年的努力,欧洲统一大市场于1993年1月1日正式启动,商品、资金、服务和人员开始在欧盟成员国内部自由流通。

    经济和货币联盟:建立经济货币联盟旨在欧盟内部实现商品、人员、服务和资本的完全自由流通,其核心是实施单一货币。1979年欧共体创立欧洲货币单位,即埃居,建立了欧洲货币体系;1984年4月欧委会提出分三个阶段实现经货联盟的目标。第一阶段的目标是要求成员国取消国家外汇管制,促进资本流通,缩小汇率浮动幅度。第二阶段的目标是成立欧洲货币局,进一步协调各成员国货币政策,监控各国经济和财政政策。1999年1月1日,经货联盟第三阶段正式启动,欧元进入实施阶段,锁定货币汇率,确定各国货币之间的汇兑平价,逐步将金融和股票市场过渡到采用欧元计价;2002年1月1日,欧元纸币和硬币开始进入流通,与成员国货币共同流通。2002年3月1日后,成员国货币完全退出流通。

    欧盟在一体化过程中实施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基金政策、贸易政策等各项政策和具体做法存在很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成功经验。首先,欧盟产业政策是欧盟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缩小地区间差距和促进地区共同发展起了关键的作用。自欧共体成立起,欧盟经过不懈的努力与调整已经形成统一的区域产业政策,如欧盟垂直产业政策、欧盟特殊产业或部门的对应政策。

    欧盟垂直产业政策是在国家水平上激励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和高新企业发展,培养人力资本和提供工业转型调整基金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欧盟在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方面提供了完善的政策环境。这些政策改善了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环境、提供融资方便、促进技术创新、提供信息咨询培训服务。对于高新技术,欧盟各成员国都有自己的科学技术政策,因为市场失灵和外部经济,各国政府都对科学技术研究进行扶持和资助。另外欧盟作为一个一体化经济体,有共同层次上的科学技术政策,通过成员国间的科技合作,集中有限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研究,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在经济社会中的应用。欧盟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对科学技术研发的资助上,通过各种金融(援助基金)、技术(研发项目)以及政策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扶持和培育。

    欧盟特殊产业和部门政策,包括对特殊部门的干预政策、产业集群政策、贸易政策、特殊方面的区域聚合政策、欧盟国家层面的产业保护政策、技术壁垒以及公共部门采购等。从对企业的服务来看,欧盟地方政府对企业服务既包括企业创立前的政策咨询、市场分析、办公选址,也包括生产过程中的配套设施建设、财税减免、战略咨询、员工培训、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在强调企业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将政府完全置于提供服务的位置。

    区域政策是欧盟缩小区域差距、实现成员国经济聚合的主要手段;是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政治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工具;是欧盟成员国之间重要的利益协调机制。欧盟区域政策和欧盟一体化进程之间的关系体现在:(1)区域经济差异的消长与一体化进程呈负相关;(2)区域政策给落后地区的补偿程度与这些地区对共同体的向心力与欧盟一体化进程呈正相关。欧盟在一体化发展中也遇到一些区域发展问题,如农村地区发展缓慢、一些工业地区已经衰落、部分地区拥挤不堪、成员国之间边境地区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为此欧盟设立了欧盟社会基金、欧盟投资银行、欧盟地区发展基金、结构基金、凝聚力基金等机构以落实各项区域政策,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各项基金通过对落后地区的产业、中小企业、基础设施以及技术研发进行扶持和资助,使受资助地区经济、教育和基础设施明显得到改善。

    欧盟一体化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松散到紧密的发展过程,欧盟一体化的深化和扩大将为欧盟成员国带来更大的收益,并不断提升欧盟在国际事物中的地位。

    (作者系2008级欧洲经济方向硕士生)

    李严波:感受成长中的烦恼   

    两次世界大战的苦难使欧洲人归于理智:战争无赢家,唯联合自强,才能实现复兴发展之梦想。20世纪后半叶,在美苏争霸的夹缝中生存的欧洲得以迅速崛起,多半应归功于这种联合。从1950年的“舒曼计划”开始,欧洲揭开了探索社会发展新模式的序幕。1952年,法国与德国两个世仇捐弃前嫌,将煤和钢铁两种战略资源交给“煤钢共同体”统一管理,并决心“以合并各国的根本利益,取代世世代代的对立”。1957年3月25日,《罗马条约》签订,欧盟的初步框架创立。这种既相互制约、又共同发展的模式开创了独立国家间实现真正团结的典范。

    半个世纪间,欧洲一体化进程由浅入深,先易后难,为欧盟赢来史无前例的和平与富足:彻底告别分裂甚至敌对状态,成员国由6个发展到27个,一个拥有近5亿人口的共同市场建成,国民往来自由,约3亿人拥有了统一的货币,对外开始“用一个声音” 说话,成为多极化世界的重要一极……

    耀眼的成就不能掩饰问题的存在。尽管50年来欧洲一体化给民众生活带来了诸多好处,但欧洲目前面临着双重危机:一是“观念危机”,另一个是“增长危机”。所谓“观念危机”是指对欧盟的联合形式存在分歧:一些成员国主张将欧盟建成一个政治联盟,另一些则更愿意将欧盟当作一个大的自由贸易区。欧盟每项条约的签署以及每项重大政策的出台,实际都是内部两种观点妥协的产物。所谓“增长危机”是指欧盟当前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在全球化大背景下,欧盟多数成员国仍然固守原有的社会经济模式,结构调整进程缓慢,犹豫不决。欧盟的屡次扩大,使得原有的架构已无法有效运作。

    欧盟各国民众对欧盟的看法,也像各自的纪念图标一样,各不相同。对于很多欧盟的百姓来说,“欧盟”给他们的感觉是希望与忧虑并存,欧洲一体化建设令他们悲喜交织。总体上欧盟的百姓对于欧盟的认识更趋理性和客观。一方面,他们认为,欧盟是一个大家庭,作为欧洲大陆的一员,加入欧盟是他们正确的选择。但另一方面,对于欧盟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入盟后国家利益受到一定的影响,他们内心里也存在着一些疑虑和担忧。

    (作者系2009级欧洲经济方向博士生)

    陈俊荣:从应对气候变化看欧盟的国际地位

    随着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峻,减缓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成为联合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政策的重中之重。欧盟凭借着自己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一直试图成为世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引领者,成为低碳经济的“规则制定者”。

    从学术研究来看,欧盟成员国英国发布的《斯特恩报告》是应对气候变化最权威和最有影响力的著作。该报告指出气候变化给经济学带来了挑战,气候变化是世界上最大和最广泛的市场失灵,经济学的分析必须着眼于全球和长期,而且要建立在风险和不确定的基础之上。

    从低碳经济的相关政策来看,欧盟及其成员国最先运行碳排放交易系统(EUETS),2008年EUETS的交易额和交易量分别占到了全球的72%和64%,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欧盟成员国是最早征收碳税的国家,并且欧盟一直在努力统一碳税。

    从双边政策来看,欧盟最早提出有关“碳关税”的提议,并在2008年12月通过的《气候与能源一揽子方案》(ClimateandEnergyPackage)中第十条b部分将征收碳关税定义为“解决碳泄漏问题的可行政策”。

    从多边政策来看,欧盟在联合国历次国际气候大会中积极推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在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的情况下,欧盟以支持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条件促使俄罗斯批准《京都议定书》(2004年10月),从而使《京都议定书》得以生效(2005年2月16日)。

    从经济利益来看,欧盟有望依靠其先进的低碳技术获取巨大的国际贸易利益。欧盟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推动欧元的进一步国际化。如果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与全球碳市场衔接,欧盟将有望获得每年总计约330亿欧元的收益。

    从以上事实可以探究欧盟发挥国际影响力的基本思路和方法。欧盟通过学术研究为发展低碳经济奠定科学理论,占据了道德的至高点;欧盟制定促进低碳经济的相关政策,并且向国际推广;欧盟通过双边和多边政策迫使其他国家和地区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最后,欧盟不仅成为了地球家园的捍卫者,而且有可能成为全球发展低碳经济的最大受益者。

    (作者系2008级欧洲经济方向博士生)

    孙彩璇:欧洲一体化的成功经验与现实问题

    欧盟是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组织,从单领域、超国家合作到全面一体化进程的开始和日益广泛深入,欧盟开启并引领了全球区域一体化的浪潮,而欧盟在全球事务中的影响也正在与日俱增。当前,欧盟的一体化模式可以归纳为“共同稳定、同步发展的区域化模式”与“可持续发展模式”,将生态与环境保护视为经济期增长的前提,使“可持续”成为一个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目标。这在日益全球化的当今世界,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也使欧洲一体化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争相仿效的一体化新模式。

    欧盟的属性既包括超国家机构的特点,也有政府间组织的特征。无论从其一体化的深度和广度,还是从整体地位和影响来看,都是世界范围内最成功的区域一体化典型。就广度而言,欧盟拥有27个成员国,人口众多;就一体化深度而言,欧盟实现了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单一市场、经济货币联盟的一体化路径。

    尽管欧盟在50余年的一体化进程上取得了无数的成功,但是这一过程始终是伴随着各种危机、矛盾和问题的。首先是欧盟的决策机制问题。欧盟的决策机构是欧洲理事会和欧盟理事会。欧洲理事会实行共议制,如果在某个问题上一时无法取得共识,则推迟到下次首脑会议再议。这一决策机制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出现了无法兼顾的两难境地。此外,对欧盟委员会以及欧盟议会的席位分配也存在争议。二是经济发展不均衡与利益分配问题。欧盟内部成员国之间的经济水平差距明显,随着成员国数量的增多,经济水平地区域国家间的差异日益扩大,导致机构协调更加困难,预算框架的执行过程中存在无法避免的利益分配问题。

    (作者系2009级欧洲经济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