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辅导:欧盟将如何加强经济治理?(熊厚)

    为加强经济治理,欧盟在2010年9月29日提出了以“六大方案”为基础的建议案。这些方案不仅覆盖了财政政策,而且还提出了解决欧元区内部结构不平衡的对策。

    1.改革了《稳定与增长公约》的预防机制。

    新机制要求成员国在宏观经济较好的时期执行谨慎的财政政策,为应对经济危机做好准备。

    2.加强了《稳定与增长公约》的纠正条款。

    财政赤字超标的情况将更受到关注,过度赤字程序的启动和实施更加严格。欧盟在注重财政赤字的同时也更加关注政府负责情况,要求政府负债占GDP的比例超过60%的成员国在今后3年内必须进行削减。

    3.实施更加有效的欧元区预算监管。

    为了保证惩罚措施能够生效,“反向投票机制”被引入。这意味着,除非欧洲理事会以有效多数投票进行否决,否则欧委会提出的处罚建议将被采纳。

    4.提出对成员国预算框架的新要求。

    欧盟对组成国家财政治理基础的一系列因素做出相关规定,比如会计体系、统计、预警体系、财政规则、预算程序和与地方财政的联系。新要求规定了成员国应该遵守的下限。

    5.引入预防和纠正宏观经济不平衡的新规则。

    过度不平衡程序(Excessive Imbalance Procedure,EIP)是欧盟经济监管框架的一个新创造。它包含一个由一系列经济指标组成的评分表,此评分表被定期用来对欧元区内部经济不平衡进行评估。处于过度不平衡程序的成员国必须提出一项纠正计划。如果成员国总是不能顺利执行纠正措施,那么该成员国将受到惩罚。

    6.创新纠正欧元区过度宏观经济不平衡的强制手段。

    如同财政领域,一旦欧元区成员国总是不能顺利执行欧洲理事会的纠正措施,它将不得不缴纳相当于其国内生产总值0.1%的罚款。除非有效多数的欧元区成员国投票反对,罚款才能够被阻止(反向投票,和纠正财政赤字一样)。

    为了保障欧洲的改革政策得到有效实施,欧盟还提出了“欧洲学期”的加强成员国经济政策协调的方式。2010年5月,范龙佩领导的特别工作小组提出实施“欧洲学期”,目的是加强欧盟的经济政策协调。欧洲学期要求,在各成员国每年财政和经济政策在各国议会通过之前,欧盟委员会和理事会应该在欧盟层面对其政策进行评估,保证各成员国财政和经济政策的有效协调。欧洲学期提供了一套固定的程序式评价过程,是一种方式创新,对加强欧洲经济治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欧洲学期整合了《稳定与增长公约》(稳定与趋同项目)和《广泛经济政策大纲》(国家改革项目)的协调过程,不仅包括财政政策还包括其他宏观经济政策。欧洲学期每年进行,为期6个月,包含固定的议程和程序。2010年9月,欧洲理事会正式批准“欧洲学期”的实施建议,2011年1月,欧洲学期正式开始。

    首先,欧委会在1月份将发起年度增长调查(Annual Growth Survey),找出欧盟和欧元区面临的经济挑战。

    其次,以年度增长调查报告为基础,欧洲理事会在3月份将制定欧盟层面年度经济政策的重点和主要挑战。欧盟理事会将以这些重点和挑战为基础,提出财政政策(稳定和趋同项目)和经济政策(国家改革项目)的建议。

    再次,按照这些目标和建议,成员国将在4月份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中长期预算和经济战略。欧委会将评估成员国的计划以及建议欧洲理事会如何就其投票。这改变了各成员国原来的预算程序,要求成员国赶在4月份之前提交财政展望报告。

    最后,欧洲理事会在6、7月份开展同行评议,提出针对各个成员国的经济政策和预算政策建议[1]

    另外,欧委会第二年的报告将评估成员国对这些建议的执行效果。欧洲学期的年度评估报告不仅对成员国有政策含义,对欧洲国债市场投资者也有重要的意义。投资者可以根据欧洲学期的评估报告对成员国的债券进行评级,表现得不好的成员国的债券市场肯定会受影响。这也迫使成员国做出进一步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