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辅导:欧洲议会的主要组织结构和工作方式是什么?(张磊)

    一、欧洲议会的主要组织结构

    1、领导机构

    欧洲议会的领导机构主要包括执行局(Bueau of Presidents)、议长会议(Conference of Presidents)和司务官(Quaestors)。其中执行局由议长和副议长组成,负责议会内部的财政、组织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议长会议由议长和各党团主席组成,负责协调议会各项政治决策和确定全体会议议程。司务官负责议员的财务和内部管理方面的工作。此外,欧洲议会还设有委员会主席会议(the Conference of Committee Chairs)和代表团主席会议(the Conference of Delegation Chairs)。每届欧洲议会分为两个任期,领导职位的每个任期持续两年半。

    2、党团

    欧洲议会的前身共同大会首次召开会议时,并不存在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党团,其基本单位是各国代表团。但是,各国代表团中意识形态相同或相近的政党很快就开始聚合到一起,党团逐渐显露雏形,并逐渐发展壮大。根据《欧洲议会程序条例》,组成党团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首先,人数要达到一定的最低限额。2009年7月之后的《欧洲议会程序条例》规定,党团至少要由来自四分之一(即7个)成员国的25名议员组成。其次,党团必须具备共同的“意识形态”。从1979年直选至今,欧洲议会党团的数量大致在7-11个之间。欧洲议会有专门的预算开支拨给党团使用。

    2009年欧洲选举后的新一届欧洲议会共有7个党团,分别为:欧洲人民党党团(基督教民主主义者)(Group of the European People's Party (Christian Democrats) ,简称为EPP)、欧洲议会社会党和民主主义者进步联盟党团(Group of the Progressive Alliance of Socialists and Democrats in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简称为S & D)、欧洲自由和民主联盟党团(Group of the Alliance of Liberals and Democrats for Europe ,简称为ALDE)、欧洲保守主义者和进步主义者党团(European Conservatives and Reformists Group,简称为ECR)、绿党与欧洲自由联盟党团(Group of the Greens / European Free Alliance,简称为Greens / EFA)、欧洲联合左翼-北欧绿党左翼联盟党团(Confederal Group of the European United Left - Nordic Green Left,简称为GUE / NGL)、自由和民主欧洲党团(Europe of Freedom and Democracy Group,简称为EFD)。

    3、议会委员会

    欧洲议会的委员会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常设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s)。2009年6月欧洲选举后,欧洲议会共有20个常设委员会,包括:外交事务委员会,发展委员会,国际贸易委员会,预算委员会,预算控制委员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会,就业与社会事务委员会,环境、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业、研究与能源委员会,内部市场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运输与旅游委员会,地区发展委员会,农业委员会,渔业委员会,文化和教育委员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公民自由、正义和内政事务委员会,宪法事务委员会,妇女权利和平等委员会,诉愿委员会。在常设委员会中还设有分委会(Subcommittees),如在外事委员会下设人权分委会和安全与防务分委会。第二类是专门设立来调查或研究某些特别问题的委员会,包括调查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两种。这类委员会的设立时间通常不超过12个月。

    4、对外关系代表团

    为了维系和促进与欧盟伙伴国或第三国的关系,欧洲议会设立了几十个对外关系代表团。主要包括共同议会委员会(JPC)、议会合作委员会(PCC)、议会间代表团、议会大会代表团几种类型。欧洲议会对华关系代表团是欧洲议会中重要的对华组织之一,与我国全国人大保持密切的联系,定期不定期访华。2009年新一届欧洲议会中对华关系代表团共有39名正式成员,38名替补成员,现任主席为意大利议员克雷蒙左·利凡里尼(Crescenzio RIVELLINI)。

    5、全体会议

    欧洲议会在斯特拉斯堡举行每月一次的全体会议,同时也在布鲁塞尔召开额外的全体会议。全体会议是欧洲议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所有的文本都必须经过全体会议通过才能最终成为欧洲议会的官方立场。议员在全体会议中的席位以党团为基本单位。全体会议主要由辩论和投票两大部分组成。

    二、欧洲议会的工作方式

    欧洲议会的工作以月为一个周期。头两周议员们以专门委员会为基础展开工作。第三周举行党团会议,即“党团周”,党团通过讨论和协商,就委员会的工作形成共识,形成立场。在具体实践中,委员会周和党团周并没有明显界限。而全体会议将于最后一周在斯特拉斯堡(或者布鲁塞尔)举行,最终形成欧洲议会的立场。在某些月份,欧洲议会专门留出一周时间供议员进行议会外活动,比如回到本国选区与选民交流,或者参加议会对外关系代表团出访某些国家和地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