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确定学科分类名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与社科院实施的“三大强院”战略,社科院在2011年7月学科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科分类名录》,将其作为学科宏观管理与调整的基本依据。

    该名录分为4个层面: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研究所)、二级学科(研究室)、三级学科(研究室所属分支学科)。根据该名录,社科院有41个一级学科、274个二级学科和253个三级学科。

    根据该名录,在国际研究这一学科门类下,欧洲研究(一级学科)下设6个二级学科(研究室):欧洲政治、欧洲经济、欧洲国际关系、欧洲社会文化、欧盟法、欧洲科技政策研究。